发布时间:2025-09-03 18:12:17 | 好学网
南昌航空大学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七条我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第八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在专业录取时不设级差,按分数、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不足时,我校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后志愿的考生。第九条艺术类录取原则:1、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2、各专业排序规则:(1)美术类:文化和专业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4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60,专业考试满分为200分]。(2)、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文化和专业成绩按3:7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3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70,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3)、音乐学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按2:8的比例计算合成分排序录取[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满分×20+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80,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4)、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按照专业成绩排序,高考外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3、各专业录取排序时不分文理。第十条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的优惠政策,但根据教育部加分幅度不得大于20分的规定,对其加分值大于20分的,我校在录取时一律认作20分。第十一条我校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兴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1.办学历史:南昌航空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高等学校。
2.办学特色:学校秉承“日新自强、知行合一”的校训、“勤奋、文明、求实、创新”的校风和“团结自强、拼搏向上”的昌航精神,坚持“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地方、服务国防”的服务面向,积极服务国家航空工业和江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拥有航空、国防类及相关专业28个,占学校所有专业的40%,拥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技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飞行器适航技术等航空特色专业。目前,学校已经初步建成工科优势明显、航空特色鲜明的本科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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