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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1-03 03:16:14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32010285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2010657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院校类型:综合
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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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结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大学科技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4152013649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上级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贵州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在各省的生源情况,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预留计划10个,用于平行志愿投档范围内合格生源的调剂录取。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报考各专业人数不平衡,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调下,学院可对各专业之间的招生计划做适当的调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 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没有级差要求。

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若该专业计划录满,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第十八条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生源省投档规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在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时,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专升本招生录取时,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全省合格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不低于40分,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以下称“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择优录取。如总分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第二十条 特殊类型专业招生录取

1、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学院已发布的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仅招收省内少数民族考生,民族预科班为一年制预科,在贵州大学完成一年预科班学习,考试合格后,升转到学院相应专业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3、专科升本科专业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及专业按照学院已发布的招生简章中为准。

第二十一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二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费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元/年):12000。

住宿费标准(元/年):900、1000、1100。

学院有“奖、助、勤、贷、免”学生资助体系,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报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当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对贵州省对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学校均按规定标准先予减免学费3830元。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竞赛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考研奖学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大道

邮政编码:550600

咨询电话:0854-7061500;7061503;7061572

电子邮箱:kjxyzsb2001@163.com

学院网址:

学院微信公众号: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不出国学制4年,第4学年起可赴美国学习两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代收费:教材费、新生体检费、军训服装费等代收费在学生入学时预收,学年结束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住宿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八、退费办法:

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学生资助办法: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渠道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保”八位一体的激励和多元化解困助学资助服务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入学前不愁、入学时不愁、入学后不愁。

十、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其他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二批,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十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当年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在该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的专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报考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因部分课程以英语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要求:

1834招生代码中的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必修测试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艺术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必修测试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

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5.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招江苏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二小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可报考。

6.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4.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考生录取方法本着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CC。进档后专业安排时采用“等级加分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按等级进行加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加分后进行排序安排专业。等级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加分。同分同等级考生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对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加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5.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选考科目及其成绩的认定,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规定执行。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6.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十三、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将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十四、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考生将视情况予以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十五、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十六、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十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招生信息网: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编:215325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传真号码:0512-82094905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咨询)

邮箱:sdyyzsb@163.com

十八、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二十、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报考政策解读(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性质、办学层次和基本学制

(一)学校全称: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学校代码:13986(国标)、1845(江苏省)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三)基本学制:四年

二、办学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37号

三、招生计划

我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 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BC,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五、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为105%左右,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三)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以投档分(江苏省内为投档分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加分(不含艺术类)标准为:物理(或历史)A+加5分,物理(或历史)A加3分,物理(或历史)B+加1分。

(四)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江苏省艺术类考生,进档后以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五)如各省(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六)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江苏省考生须有口试成绩且达良好及以上;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能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八)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

六、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0.5%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七、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精神,培养费标准: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医学类和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年;住宿费、教材等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八、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学位证书。

九、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400-0511-903、0511-88798176

传真:0511-88798176

网址:

电子邮箱:jjxyyb@ujs.edu.cn

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章程由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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