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3 16:07:13 | 好学网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原则u3000u3000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u3000u3000第十五条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宜学医者不予录取。部分医学专业按专业特殊性要求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u3000u3000第十六条录取工作中经省招生办调配后仍不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地区择优录取。u3000u3000第十七条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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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中医药高等黄钻可学校五年制大专学校简介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国家级重点中专保山卫生学校基础上升格而来的、云南省唯一一所中医药学科特色鲜明、中西医专业和谐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云南省特色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云南省州市沿边高职院校基础能力项目首批建设单位,云南省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和省级“文明学校"及省级“平安校园"。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65年6月,现有校本部、中医药部、继续教育部三个校区。正在建设占地544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7亿元人民币的新校区。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3102万元(不含土地、房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01.32万元,馆藏图书25万册,年订阅期刊600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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