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1 11:16:56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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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第十条我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第十一条我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我院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按实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龋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确实无法满足专业要求时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我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始建于1994年,是一所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统招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占地300余亩,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在校生4500余人。学院以前瞻性的教学理念,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新颖的教学方法,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一专多能”、“多能多证”、“多证多会”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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