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9 11:06:25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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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第六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第七条学院按照学科大类进行招生,按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考生,招生规模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分配,实际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规模。第八条学院根据在该考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录取时,学院将根据报考的生源情况在个别考区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第九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第十条高考成绩满足宁夏理工学院在该考区录取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将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考生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将按照志愿优先,高考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十一条学院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报考志愿录取,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龋第十二条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者,按各项条件中加分最多的一项执行。
宁夏理工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石嘴山市星海湖畔。
学校经过37年的发展,已形成本科教育为主,兼顾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现已成为以工为主,经、管、法、文、艺、教、理、农等9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现有11个二级院(系)和3个教辅单位。开设本科专业51个。其中,机械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电子商务、会计学、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工程管理、应用化学、财务管理、网络工程、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安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是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自治区优势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会计类工商管理专业集群、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汽车服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是自治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面向全国26个省市区招生,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居全区高校前列。学校是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高校,先后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全国绿化委员会分别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绿化模范单位”。2021年学校获批审核增列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获批增列电子信息、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是全国首批提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本科高校。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地方的办学宗旨,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现代应用技术人才。学校努力构建创新型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和课程建设、人工智能助推教育变革、全过程非标准答案考核方式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已完成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239余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15余项,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精品课程和一流课程31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共享实验基地3个,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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