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4 10:00:26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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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好学网
录取原则第十条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本年度高考的考生,根据我院各专业培养对考生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按我院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录龋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比例在本院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根据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第十二条院校志愿级差: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补缺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具体情况根据各省的生源实际确定。第十三条专业志愿级差: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其专业的确定,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所报专业顺序进行录龋第十四条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第十五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龋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参加黑龙江省艺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办相关要求按成绩择优录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中专学校简介: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中专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中专简介: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学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东北农学院牡丹江分院,本科建制。1962年转设为中专,2002年升格为专科院校,2019年8月由隶属于省农业农村厅转隶省教育厅。学院占地12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4.03亿元,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45个、实训室149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3亿元,图书馆藏书71.5万册。47个高职专业面向23个省招生,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学生7885人,扩招学生4316人。学院始终坚持“立足乡村办学、倾心于农业职业教育、零距离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与周边农业市(县)建立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逐步积淀形成了“学校在农村、课堂在田间、教研在基地、成果进农家”的办学特色。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获批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年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国家“双高计划”)A档专业群立项单位。2008年以来,学院综合办学实力和影响力始终处于全国1400多所高职院校第一方队,先后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政府粮食生产贡献奖、省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服务“三农”先进集体、省级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在引领职业教育改革、支撑农业产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中专部分专业:序号专业名称所属类别1汽车运用与维修汽修2畜牧兽医畜牧/兽医3园林技术其他中职4电子商务电子商务5畜禽生产技术其他中职6药品食品检验食品/轻工7作物生产技术其他中职8制药技术应用其他中职以上,就是好学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介绍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学网:www.haoxuejiaoy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