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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介绍

发布时间:2025-09-13 17:05:26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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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介绍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办理(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处理(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最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领导视客观情况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3、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4、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5、报考我院考生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各种指导意见》执行。另外,考虑到医科特点,我校限招色盲、色弱的考生。6、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介绍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院校简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院校简介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创建于1992年,是一所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医药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是东北地区建校较早的以医护类专业为主的高校,坐落于吉林省省会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学校立足长春,面向全省,辐射东北,以服务吉林和国家重大健康战略为责任,面向医药行业发展未来,以吉林省、东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医药卫生行业未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护理、口腔医学、药学、康复治疗为主,兼顾医学技术、健康管理等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构建对接长春市、吉林省及东北区域医药卫生战略发展的学科专业群,培养服务区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016年,学校在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开展新校区建设。新校区规划占地总面积5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9.02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7.6亿元,2019年1月实现整体搬迁。校园建设理念先进,校风校貌和谐清新,环境卫生整洁优雅,为学校“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学校不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了以就业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加大实习实训教学力度,进一步突出实践性教学安排,提高学生职业能力。目前,共有校外实训教学基地500余家,德惠市人民医院、长春泰康拜博口腔医院、九台区中医院、松原市中医院、吉林国文医院、德惠福阳医院成为我校的非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眼视光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3个专业被吉林省教育厅认定为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校教师队伍中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4人,“长白山学者”1人,“长白山技能名师”2人,博士生导师5人。学校荣获国家和行业学会多项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奖,初步形成了一支以高层次人才为引领、“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在示范区内建设直属附属医院,集医养、康养、文养于一身,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学校产业资源优势明显,与韩国世翰大学、光州大学、信韩大学、日本帝京平成大学、德国莱茵护理学院等多所高校积极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国际合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为健康中国、振兴吉林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医药健康基层人才是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的社会责任和永恒追求。全校近万名师生将团结一心,和衷共济,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建设百年知名医药大学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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