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1 17:02:22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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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录取规则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院各专业录取时省内调档比例为110%;省外调档比例为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①我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②我院医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③入学后体检不合格者,做退学处理。④根据用人单位对医学类专业学生就业的要求,建议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院录取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即在满足普通高校对招生对象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不足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龋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省份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龋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因享受加分或降分政策而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入我院后仍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龋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外语、化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龋同等条件下,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等优先录龋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没有专业级差要求,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①报考我院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方向)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②录取办法: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以文化课成绩(包括数学分)的60%和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龋综合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龋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99年7月,时名大连医科大学分校。2004年3月经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更为现名。2007年1月由大连医科大学和大连金真源集团共同举办。
学院位于大连市高新区爱贤街28号,建筑面积17.30万平方米。学院教学场所完备,配套设施先进,信息化建设完善。现有与教学相适应的语音室、计算机室和各类专业实验室共134个,图书51.1万册,运动场3.32万平方米。现已建设校外实践教育基地93个,其中医学类教学实习基地52个,包括1所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9个教学实习基地。
学院现有医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23个本科专业,其中护理学专业获评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辽宁省本科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获评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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