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7 11:40:41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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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好学网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五条录取工作在各盛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第十六条录取原则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2.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法进行录取;3.对不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原则上实行“志愿清,专业清”的方法,即志愿优先,学校对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十七条高考附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第十八条退档原则:对不服从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考虑给予退档。第十九条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1.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2.考生文化课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之上;3.专业成绩合格;4.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在符合上述要求情况下按照“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总分)×50

南阳理工学院前身是198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的南阳大学;1993年1月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南阳理工学院,原张仲景国医大学并入;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学校、科技部众创空间、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等诸多荣誉,在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经验交流会、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典型发言,为服务南阳和中原更加出彩积极贡献力量。
建校33年来,学校弘扬“不甘示弱”的南工精神,秉承“厚德、博学、求真、至善”的南工校训,坚持“立本、立真、立特、立新”的办学理念,植根南阳、服务河南、面向全国,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0余万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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