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7 09:47:16 | 好学网
北方民族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调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招生计划的110%调档,对进挡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九条 考生身体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及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外语要求:我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语种,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还须加试口试。好学网
第十二条 志愿优先,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按考生志愿进档的先后顺序,分别按进档成绩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专业;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的考生(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理工类:理综、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文综、语文、数学、外语;外语类:综合、外语、语文、数学;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根据教育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有关政策,学校普通本科类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1)凡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的省(区、市),考生必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音乐类山西、广西、山东、新疆4省(区),美术类山西、广西、山东、河北、新疆5省(区)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方有资格参与我校专业录取;(2)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我校文化课成绩的最低录取线;(3)根据考生进档顺序分专业排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4)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和器乐分别划线录取,器乐考虑乐器种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校考合格分不低于50分;(5)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入校后不允许转专业,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进校后确定专业方向。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且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2)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文化课成绩最低控制线;(3)考生须同时满足(1)、(2)两条要求方可参加我校专业录取;(4)我校按术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综合考虑考生的身体条件和专项水平。
第十八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相关规定,综合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以专项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北方民族大学院校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八省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教育方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坚持激发改革创新根本动力,坚持走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之路,成为研究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培养造就各民族优秀干部人才、服务支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地。
人才培养: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博士生、硕士生、本(预)科生2.2万余人在读,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7万余名毕业生扎根祖国边疆和民族地区,成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践行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者,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捍卫者。
学科专业:学校植根宁夏、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坚持以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为办学宗旨。现有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10个学科门类的77个本科专业。民族学、数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材料科学与工程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等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学等3个省部级一流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等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等1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软件工程等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汉语言文学等9个省部级优势特色专业,自动化等7个省部级“十三五”重点专业(群),机械电子工程等5个省部级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材料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化工技术基础等8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师资队伍: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引培并举,着力建设政治坚定、师德优良、业务过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有教职工近1500人,聘任院士4名,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或获得荣誉称号10人次,入选省部级人才项目及荣誉称号200余人次,“图像处理与智能计算教师团队”获批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5个团队入选国家民委创新团队支持计划,9个团队入选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4个团队入选自治区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团队入选自治区人才小高地。
科学研究:学校坚持“科研追求原创,科研促进教学,科研服务地方,科研提升学校”理念,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用在实践中。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研究、工业废弃物循环再利用、葡萄种植与葡萄酒酿造技术、兴边富民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有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示范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个国家级科普基地。
合作交流: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合肥工业大学为教育部指定的对口支援高校。学校与北京大学、银川市人民政府、宁夏共享集团等深入开展校校、校地、校企合作,互促共赢。学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入“丝绸之路大学联盟”,设有3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获批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项。现有6个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马来西亚等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高校、机构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创新创业:学校扎实推进教育教学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双创”教育,实施“专创融合‘5+3’教育打造 ‘六个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获得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百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称号;被国家民委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守民族院校初心使命,传承民族院校红色基因,遵循教育规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内涵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