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2 18:05:07 | 好学网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第六条学校招生实行异地远程计算机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第七条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采劝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根据各个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招生计划120%以内的比例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在录取工作中以全国普通高校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的方式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根据当年录取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做退档处理。(1)考生分数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线;(2)考生分数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线,且不服从分配;(3)在计划数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同等分数、志愿条件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等受奖励者。第八条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加分政策,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承认;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考生在专业分配上一般按原始成绩排队,不再享受加分。第九条各专业不限制语种。七年制中医学类(本硕连读)各专业方向外语采用英语授课;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所辖佳木斯学院所有专业外语采用英语或俄语授课。第十条护理学(本科)专业要求男性考生身高172cm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cm以上。第十一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均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4年,经六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具有较高教学、科研、医疗水平,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中医药院校。学校于2004年全国首批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7年全国首家通过教育部本科中医学专业认证单位,2018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成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
学校下设16个学院、14个附属医院(4个直属)、1个中医药研究院、1个中医药高等教育研究院、26个教学医院和70个实习基地。设有27个本科专业,涵盖医、理、工、管、法等5个学科门类。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31个;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36个;有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41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55人、硕士研究生3618人、本科生14924人、留学生219人。
学校设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药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家第一类特色专业(中药学、药物制剂和针灸推拿学)和首批第二类特色专业(中医学)建设点。中药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教育部首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黑龙江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实验技术、护理学、药物制剂等10个本科专业评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应用心理学、制药工程、药物分析、中药制药等4个本科专业评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省级重点学科15个、省领军人才梯队19个;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1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有国家精品课程8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6门、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6门、省精品课程22门;获首届国家级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二等奖1部,首届省级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特等奖1部、一等奖3部、二等奖3部;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个,国家级虚拟教研室1个。学校两次获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称号,曾先后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5项。教学实验中心为全国中医药院校首批确定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医药博物馆被确定为黑龙江中医药博物馆,入选2021-2025年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被确定为中国中医药文献检索中心黑龙江分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科技项目查新定点单位。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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