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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录取规则介绍

发布时间:2025-08-31 10:07:19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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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录取规则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录取规则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录取规则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00%-120%的比例范围内。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十八条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

第十九条对于享受各种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的),在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好学网

第二十条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高考成绩和所报志愿进行录取,第一至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专业级差为1—3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二条考生应根据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按学校专业填报志愿。

第二十三条我校招收考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执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力工程与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广告学专业不适宜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第二十四条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录取规则介绍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校区)简介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了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征程。

学校1958年创建于北京,原名北京电力学院。学校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3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管理,现由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特大型电力集团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成的理事会与教育部共建。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一体化管理。学校现有教职工近3千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4万余人,研究生1.2万余人。学校占地1600余亩,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六十多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爱校敬业、追求卓越”的华电精神,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能源电力人才。学校始终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和行业需求,积极活跃在科技创新前沿阵地,攻克了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过程中多项技术难题,为推进电力科技进步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进入新世纪以后,学校贯彻“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发展”的方针,紧抓机遇,实现了跨越式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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