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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休学创业转专业政策 佳木斯大学转专业政策

发布时间:2025-07-29 13:44:11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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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大学休学创业转专业政策 佳木斯大学转专业政策

广西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

广西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如下:

申请资格与条件

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转专业:一、二、三年级本科学生和一、二年级专科生,不同年级选择范围不同;有专长且有证明材料;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无法在原专业学习;有特殊困难;休学创业复学且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退役后复学有转专业需求;五年制医学类普通本科学生在校成绩专业排名前20%。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新生入学未满1学期;拟转入专业年级超最长修业年限;距毕业时间1学年之内;由低学历转高学历;招生规定不能转专业;未通过全国统一高考特殊录取类型招收;文史类考生转理工类专业;艺体类与其他类专业互转;身体条件不符;高考分数低于转入专业分数线;有转学且突破分数线限制;修读1年后转回原专业;正在休学等;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解除;应予退学;其他无正当理由。

基本原则与要求

学校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就业制度改革调整学生专业。根据各专业生师比和教学资源确定允许转入人数,要保证办学条件和教学秩序。申请转专业属特定情形者须转出学院审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示制度。纪委对转专业环节监督。不同学年转专业编入年级不同,学生最多填2个志愿,在校最多转1次,退役大学生另有规定。

工作程序

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实施。各学院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学生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若申请人数未超公布名额,接收学院不得限制;超名额则择优录取。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教务处汇总审核、公示后下发文件。

学分与管理

转专业后学籍信息变更,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档案等材料移交。转入学院做好课程认定和学习指导。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课程、获得学分才能毕业,原专业课程按规定认定。转专业前学习时间计入总时限,学费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严禁违规收费。

大学休学创业转专业政策 佳木斯大学转专业政策

华北电力大学转专业政策

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下为具体政策:

申请条件
  • 成绩优异 :大学一年级结束,品德优良、第一学年累计平均学分绩80分及以上、大类专业排名前15%的学生可申请。其中前3%(含)可全校转,3%(不含) - 15%(含)可在本院(系)转。
  • 特殊情况 :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需证明材料),转专业更能发挥特长者;休学创业(需证明材料)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者,且高考成绩要高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最低分;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转专业者。
  • 学校调整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资源,经学生同意,可调整部分学生专业。
限制条件

按外语类保送、艺术类、国防生、企业定向录取的学生,以及招生时有特别限制或规定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操作程序
  1. 组织与申报 :一般在第三学期补考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院(系)申报接收人数、学分绩排名、限制条件等信息,获批后公布并宣讲政策。
  2. 资格确定 :教务处根据学分绩排名确定转专业资格并公布。
  3. 考核与录取 :各院(系)成立专家考核组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公示,无异议则确认专业。因兴趣专长、休学创业申请的,要对相关材料考核并报教务处审批。
  4. 分流与公示 :学校根据分流志愿和学分绩排名确定分流专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专业并报送学籍信息。
  5. 后续处理 :转专业和分流后人数少于10人的专业当年停开,涉及学生由接收院(系)协商或调整。工作结束后,教务处调整学籍,学生下学期初到调整后的院(系)注册。
毕业要求

转专业学生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方可毕业,之前学分由转入院(系)认定。该办法自2017级开始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佳木斯大学转专业政策

佳木斯大学转专业政策


1、专业调整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调整专业:


(一)学习成绩在班级前40%的;


(二)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 好学网


(三)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四)参加其他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物原件),或其他可证明成果的;


(五)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六)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2、专业调整其他要求


(一)按国家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得跨科类转入其他专业;


(三)文科、理科等不同专业科类之间原则上不能转专业;


(四)低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跨批次转入高批次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不得互转;


(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原则上在本专业完成学业,也可根据学生志愿及学校办学情况,在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转入相关专业。


3、专业调整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4——26日,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本人填写《佳木斯大学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主楼3009室)。


(二)学校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转入专业容量,确定是否考核。需参加考核的,学校将组织单独考核,考核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三)根据初审结果、考核成绩,学校拟定专业调整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四)获批后,学生到教务处领取专业调整通知书,学生持通知书办理专业调整事宜。


4、其他


专业调整的各环节事项全面公开,学校纪检委全程参与监督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


因各种原因不参加考核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各学院要将学校关于2018级学生专业调整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让学生了解专业调整政策及程序,特别要提醒学生专业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通知时要向学生强调:专业调整学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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