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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参加高考条件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

发布时间:2025-06-29 10:28:33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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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参加高考条件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

贵阳市参加高考条件

贵阳市作为省会城市,其高考条件相比其他城市更为优越。普通高中的招生实行市级统一考试和分数线控制,报考者需满足特定条件。具体而言,考生需具备贵阳市户籍或连续在本市居住三年以上,并能提供稳定居住证明。此外,家庭还需在市区内拥有自购住房或学区房。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按照报名要求完成报名流程。

贵阳市还设有针对不同特长考生的特殊招生计划,如艺术生、体育生、农村招生以及少数民族招生。这些计划为具备相应特长的考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机会。艺术生、体育生计划旨在选拔具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学生,农村招生则面向农村地区,旨在促进教育公平。少数民族招生计划则旨在保障少数民族考生的教育权益。

总体而言,只要考生符合上述要求,贵阳市的高考条件便能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机会。这不仅有助于考生实现个人发展目标,也为贵阳市乃至全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

贵阳市参加高考条件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

2020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规定

十、政策照顾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其它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申报少数民族加分项目的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同一县(市、区、特区)具有三年完整户籍、学籍和连续三年实际就读,方可按考生户籍地分值享受加分。不满足上述条件,但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省的,按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中的最低分值加分;户籍在我省,学籍或实际就读地不在我省的,按我省最低分值加分。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省内高校加分政策照顾。录取时,符合所报考省内高校投档条件的,向高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1.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10分。

2016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

2.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10分;被贵州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加5分。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申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高校在进档范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

4.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时,参照教育部关于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贵阳高考加分政策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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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方面,烈士子女享有加分待遇,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或由战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同样可获得20分加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也可享受10分加分。此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包括台湾户籍考生)将获得10分加分。

在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居住的少数民族考生,同样可以获得10分加分。地方性加分项目方面,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贵州省农村连续居住五年及以上且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可获得10分加分。但是,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

获得“见义勇为英雄”或“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以及获得“见义勇为模范”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考生,可以获得加分。具体而言,前者可加10分,后者可加5分。

《贵州省高考加分改革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是基于2015年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取消了多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地方性加分项目。调整后,仅保留全国性加分项目5项、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此次调整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有关精神,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此次调整高考加分政策,旨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化“阳光招生”,科学选拔人才,促进教育公平。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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