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9 17:14:16 | 好学网
福建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如下:
1.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好学网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福建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2024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具体规定如下: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少数民族考生加分5分,且享受加分的考生需限定于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补贴享受者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这19个少数民族乡包括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市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惠安县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
2020年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福建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中,对福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进行了解读。政策指出,自2021年起,福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补贴享受者和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福建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至2025年,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自2026年起,福建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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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提档规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