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呼和浩特中高考加分政策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好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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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0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及办学性质
1.全称:内蒙古艺术学院,国标码:14531
2.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3.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教育。
4.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5.办学定位: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艺术大学。
二、组织机构
6.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各教学单位、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重大问题由招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7.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区文件精神,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三、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8.2020年学校招收
音乐表演、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
舞蹈学、
表演、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动画、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中国画、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公共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
文化产业管理、
艺术史论、
书法学共计24个本科专业,拟定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单列蒙语授课计划15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区高招办公布为准)
9. 学校继续招收三少民族预科班。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和达斡尔族的考生,相应科类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合格可以报考。经过一年预科教育后,结合考生志愿与成绩分流到各专业学习。
10.成绩使用及录取规则:我校承认高考加分,使用投档成绩录取。各专业均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11.平行分录取原则 :
按专业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总分、语文、
英语、文综(理综)、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文化课总分相同,则按语文、英语、文综(理综)、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文化课总分、语文、英语、文综(理综)、依次比较,成绩高者录取。
四、各专业录取成绩使用
(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
12.
美术设计类的部分专业(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
艺术设计学专业使用用自治区美术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4.音乐表演及下设各专业方向、音乐学(民族音乐理论)、音乐学(昭乌达民歌)使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5.音乐学(声乐教育)使用用自治区音乐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6.作曲与
作曲技术理论、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及下设各专业方向,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7.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8.舞蹈表演的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9.舞蹈编导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舞蹈学专业的各专业方向,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2.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4与文化课成绩×0.6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3.书
法学专业,使用校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0.6与文化课成绩×0.4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书法学专业因受办学条件所限,我校书法学专业从2020年起隔年招生(暨2020年招生,2021年停招,以此类推)。
24.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史论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90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85分(含)以上。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考生:
25.各专业录取原则和单科成绩要求均与内蒙古自治区相同。
26.美术设计类专业均使用各省区统考成绩录取
27.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考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二人台表演)、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河北省考生使用校际联考成绩)专业使用校考成绩。
五、体检及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28.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9.报考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82米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30.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得录取到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等美术设计类专业。
六、附则
31.区内外所有考生均应符合所在省区的分数线及投档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32.学费:以录取专业公布学费为准。
汉语授课7200元/学年;蒙语授课5760元/学年。
33.住宿费:800元—900元/学年。
34.奖学金与贷款:设有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年,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三等3个等级,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三等2000元/人。学校还设有宝音德力格尔蒙古族长调民歌、珠兰其其柯民族
艺术教育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生,设有绿色通道、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及各类社会资助活动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保障。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可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主要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8000元。
35.学生在校期间除钢琴外,个人所用乐器及各类消耗品自备,美术类学生画具自备。
36.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37.联系方式
电话:0471-4978356 4973179 ;
网址:
;
邮箱:nmgysxyzb@126.com。
38.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由内蒙古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0年呼和浩特市高考加分条件
只有2003年才有“非典”医护人员子女加分
现行的如下:
可获得增加分数或降低投档分数线照顾录取的八类考生分别是:
1.省级优秀学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高中教育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学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
3.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下列奖项且同时符合保送生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如未被提前保送录取在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3)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中获奖者。
5.烈士子女,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低于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条件,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此外,同等条件下,高校还应优先录取四类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考报名相关工作,高考报名时间、政策性照顾加分、考生学籍审查等7方面有了变化和调整。
据了解,这7个变化分别是:
一是报名时间提前。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的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30日。
二是艺术类分为美术和音乐两大类。从2010年开始,内蒙古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艺术类考生将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8个报考类别。
三是政策性照顾加分项目分批审查。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已经取得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必须填写。
四是体育类考生专项测试项目在预报名时选择,每位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测试专项。
五是
蒙古语授课和
朝鲜语授课往届生照相确认地点统一安排。蒙古语授课和朝鲜语授课的往届生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确认报名。
六是2010年以前参加过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为应届毕业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分。
七是学籍审查工作力度加大。2010年出台的文件规定,凡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不在内蒙古、本人户口在内蒙古的考生都要进行学籍审查。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这些变化都是为了适应形势、方便考生和严肃考风考纪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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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11429(国标代码),778(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制:三年。
第三条 我院2020年招生的专业有:
学前教育、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空中乘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护理学、
口腔医学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计算机应用技术、
电子商务、
电梯工程技术、
会计、
投资与理财、
酒店管理、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社区管理与服务、
家政服务与管理。
第四条 我院与
内蒙古农业大学、
集宁师范学院、
河套学院、
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合作,在大三期间,由学院按照比例推荐,并参加由合作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后直接到对口院校就读两年,取得对口院校的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3000元/人
2、奖学金每年一评,一等1000元/年;二等500元/年;三等300元/年。比例为30%。
3、可按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帮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条 学费、住宿费:青城分院学前教育、
护理学学费为8000元年,其余所有专业均为7500元/年;中山分院各专业学费7800-8800元/年,住宿费1200-1600元/年。
退费办法:从报到之日起三天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从报到之日起一周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90%,从报到之日起一月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70%,从报到之日起一学期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50%,一学期之外不退任何费用。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在自治区招委会监督、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
第八条 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我院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调档比例120%。如高考总分出现平行分时,各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分数排序,择优安排录取;
第九条 对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以投档分数为准,平等对待。
第十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酒店管理(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考生要进行入学前面试,面试要求如下:
⑴、身高:女生163cm-172cm,男生174cm-182cm;
⑵、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肤色好;
⑶、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的疤痕和纹身;
⑷、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
⑹、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经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经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生效。
第十二条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第十四条 招生咨询
学院地址: 青城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9号(招生办公室);就读地点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
中山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白塔机场河西路836国库东侧。
联系电话:青城分院联系电话:0471—2658726 2658442,18847130994
中山分院联系电话:0471-2500952;13804716812
网址:青城分院:
www.qcdx.net
中山分院:
www.nmzs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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