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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哪些高考加分取消?

发布时间:2024-12-20 19:22:02 | 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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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哪些高考加分取消?

广西壮族自治区哪些高考加分取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一、取消鼓励性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具体如下:

(一)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

(二)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三)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四)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五)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其中,第(四)、第(五)两项已取消。自2012年起不再执行。在2015年1月1日之前,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第(一)、第(二)、第(三)项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原有规定审核加分资格。如体育特长生中的二级运动员,需通过自治区体育局复核复测确认资质,再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相关测试,合格后方具备加分资格,加分分为5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哪些高考加分取消?

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是什么?

2023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是: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2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但降低分值: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具体加分分值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好学网

调整“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2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2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

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广西壮族自治区哪些高考加分取消?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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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加分政策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和《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执行。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一条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第五条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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