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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特长生招生方法和政策?采纳答案的再加20分!!!
你说的这种特长生我考过,一般来说清华是不会降分太多的,你必须考够学校跟你商量好的那个分数,,至少要过提档线,一般来说,专业并不是主要问题,主要的是你要够清华的提档线,,否则练选专业的机会都不会有。。
你说的专业问题,名义上清华会跟你说到什么成绩,你能上自己喜欢的专业,,不到这个成绩,即使你能进清华,也不能随意选专业了。其实这话都是扯淡,换专业是平常的事,毕竟只要能进清华的门槛,专业问题只是那么一两个老师说了算的事,,这个时候走走关系就显得有点重要了,,即使入学的时候不能进入自己喜欢的专业,,等入学后整整大一这一年你都是有时间调换专业的,不是什么难事,,主要是先进清华的门,至于专业,事后走关系,送礼,掏钱,给红包,都好办。在中国一旦某种小权力被少数人掌握着,都可以通过不公开的方式解决,,我是过来人了,,太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了。。
清华的特长生有等级考试,,考前也是可以找关系的,尽管考试的时候,考生和评委之间有一个窗帘。加油吧!
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活动至今举办了十六届,已有550余名艺术、学习均优秀的学生,通过参加艺术冬令营的选拔而进入清华大学学习。
2005年,清华大学将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艺术基本素质和
表演水平进行评定,合格者将获得“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等级证书”(分
别为一级优秀、一级、二级优秀、二级、三级,以及纪念证书)。清华大学将在获得高级别证书的营员中,根据学生艺术团的需要,择优认定部分思想素质好、学业成绩优秀、文艺特
长突出的学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为:1、高考成绩达到清华大学同类科目在当地调档分数线下60分即予以录取。2、少数艺术特长特别优秀者,高考成
绩达到当地重点院校同类科目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即予以录取。未被清华大学认定的学生,清华大学会将艺术等级材料向招收艺术特长生的其他院校推荐。
近年来,文化课学习和艺术特长都优秀的学生较多,清华大学 2005年拟在参加本届冬令营的学生中认定艺术特长生60人左右,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评估后报名参加冬令营。
不准备报考清华大学的学生可以参加艺术特长等级测试,获取等级证书。冬令营期间部分高校将在清华大学设立艺术特长生招生咨询点,学生可进行现场咨询。
一、参加冬令营的条件
1、拟参加2005年高考的所有省市的理科生以及北京、山东、湖南、湖北、浙江、江苏、
四川、山西、黑龙江、河北、江西、安徽、内蒙、陕西、上海十五个省市的文科生。
2、思想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学习优良,估计自己的高考成绩加上优惠条件后,高于清华大学在当地的调档线者。
3、测试项目及条件
1)器乐 除电子琴、电贝司、吉它类外,其它乐器均可报名,2005年不招收古筝特长生(可
考等级证书);;2)声乐 美声、民族唱法;3)舞蹈 身高要求:男生1.72米,女生1.60米以上,只会霹雳舞、街舞者不要;4)话剧 小品、朗诵、主持等;5)曲
艺 快板、相声等;6)京剧 各行当均可;7)
美术 西画、国画;8)书法 软笔书法。
各项目的认定人数将视我校艺术团发展需要、参加冬令营的艺术测试等级、文化课测试成绩等因素而定。如当年参加某项目测试的学生的水平无法满足要求时,将取消本年度该项目的
认定名额。
二、报名办法
本届冬令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无法上网的学生可以书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30日前(以信件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具体做法如下:
1、请进入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
-tsinghua.edu.cn
,首先阅览“最新消息”中“关于2005年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通知
(外省市)”了解详情。
2、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系统登录”页面,点击“考生注册”,注册、登录后,点击“艺术特长生”即可看见申请表,按要求逐项填写,提交。
提交后,自动获得申请号(该号用于以后查询)。如有疑问,可查看网上帮助文件,了解报名流程和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方便快捷,请尽量在网上填写报名表,以便及时了解与自己相关的信息。
3、将网上提交的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下来,请学校填写好相关意见、盖上学校公章,贴好照片;再附同一底版的1寸照片1张(用于制作等级证书),背面标明学生姓名、特长、学
校;可随表附上高中以来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的复印件;11月30日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至清华大学
艺术教育中心。
对不符合要求的学生,艺术教育中心将寄发通知,其他学生按本“通知”第三条要求的时间前来报到。请大家关注网上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
三、报到、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
2005年 1 月 24 日报到,1月25----27 日三天测试。报到、测试地点:清华大学艺术教中(蒙民伟楼)
四、测试内容及测试的具体问题
1、特长表演
1)音乐类 由评委在考生填报的曲目中指定一个表演,评委可要求考生从曲目的任何地方开始或结束表演;
2)舞蹈类 准备不同风格的舞蹈两个,现场自定表演一个,另外一个节目由评委根据考生情况,可指定表演片断或不表演;
3)戏剧类 话剧、主持:自备三分钟朗诵、五分钟小品表演或栏目主持(两项必考);
曲艺:要求两个种类节目各一个,如相声、快板等;京剧:准备两个唱段;
4)书画类 西画:素描、速写、色彩;
中国画:命题创作、自选、速写(写意或工笔任选,花鸟、山水、人物均可);软笔书法:临摹、命题、自选三项。美术、书法考生的所有用
具及纸张自备。拟报考清华大学
车辆工程专业车身设计方向的学生,需加试车身设计。
2、基本功测试
1)音乐类 声乐——视唱;器乐——视奏(声乐、民乐可用简谱,其它均为五线谱);
2)舞蹈类 基本功、模仿、即兴;
3)戏剧类(话剧、曲艺、京剧) 命题表演。
3、乐器、用具及伴奏
1) 清华大学提供下列乐器:钢琴、低音提琴、定音鼓、排鼓、架子鼓、大号。
2) 关于节目伴奏:除舞蹈、声乐、京剧及
戏曲表演可用伴奏外(可由老师、营员伴奏或使用伴奏录音带、CD盘),其它器乐表演一律不带伴奏。
4、文化课测试 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
英语三科,各考1个小时。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5、参观清华大学校园及部分实验室、招生咨询。
五、有关费用、住宿、车票等问题
1、冬令营报名、测试、证书制作等费用为200元,文化课测试费50元;
2、冬令营期间的旅费、住宿、膳食费自理;
3、协助联系学生在冬令营期间的住宿、就餐问题;
4、由于提前订票有较大困难,希望尽可能自行解决。清华大学冬令营报到时,可协助办理硬座火车票,但不能保证。
六、携带用品
1、报到时必须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者带户口本复印件);
2、与申请表所用照片同一底版的1寸照片1张(用于制作准考证),并在照片背面标明学生姓名、特长、所在中学。
七、来校路线
北京站到达者,乘地铁到西直门站下车,换乘城铁13号线到“五道口”站下车,换乘375路、810路等公交车至“清华西门”站;西客站到达者,乘特6路、320路等公交车
至“清华西门”站下车。进清华西门后,可坐清华校园交通车,到艺术教育中心(蒙民伟楼)。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04年10月30日
通信地址: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100084
联 系 人:王 莉
联系电话:62774976、62782107(语音信箱)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30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5.5万平方米(约合1282.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8.5;专任教师377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4.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74.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181.3元;图书89万册,生均图书98.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校务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310
动画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2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3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4
130506
公共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5
130509T
艺术与科技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6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7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8
130311T
影视摄影与制作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9
130404
摄影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0
130308
录音艺术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1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2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3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4
130301
表演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5
130501
艺术设计学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7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年
3-6年
艺术文/艺术理
艺术学
25000元/年/生
18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艺术学
23000元/年/生
19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0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1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2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工学
23000元/年/生
23
050304
传播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4
050307T
数字出版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25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6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7
120802T
电子商务及法律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8
120108T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29
120205
国际商务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0
120105
工程造价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管理学
23000元/年/生
31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年
文史/理工
文学
23000元/年/生
(二)专科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 (元/年/生)
1
650101
艺术设计
(数字动画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2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
雕塑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3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4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年
艺术文/艺术理
15000元/年/生
5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6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7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8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0000元/年/生
9
600405
空中乘务
三年
3-5年
文史/理工
15000元/年/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传媒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传媒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一)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依据辽价发[2016]36号相关文件,依据收费许可及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校本科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25000元/年/生,本科普通类各专业学费为23000元/年/生;专科市场营销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为10000元/年/生,其余各专科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生。住宿费待定。
注:2020年起我校招生收费标准以此章程为准。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执行《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的规定,按月计办理退学费、住宿费。
(三)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优秀学生和贫困学生享受学校校长奖学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市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按照《辽宁传媒学院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发放。
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市长奖学金6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学年。
每年10月中下旬进行奖、助学金的评比,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评比,并对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六、录取办法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一)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本科提前批、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戏剧
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书
法学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动画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在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四)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非校考):
1.美术类本、专科专业: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取得生源省美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控制线以上。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计算综合分。依据考生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
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综合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录取原则处理。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2.非美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非美术类非校考专业,需获得对应专业的省级统(联)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辽宁省生源考生报考录音艺术专业,需获得辽宁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包括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专业,至少其中一个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0.6+专业课成绩(统考)*0.4”计算综合分。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当综合成绩并列,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理统一排队。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普通类本、专科专业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于使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分数优先的原则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对于使用有序志愿录取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如投档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六)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45555、89745666
学院网址:
(七)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报考条件
(1)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3)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形象良好,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个发音器官无缺陷。
2.各省校考考试形式及录取办法调整如下:
序号
校考
省份
校考专业
录取办法
考试形式
1
辽宁
书法学
承认辽宁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2
黑龙江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黑龙江省编导省统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摄影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黑龙江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取消校考
3
吉林
戏剧影视文学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戏剧影视导演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在吉林省的校考合格成绩,按文化课录取。
取消校考
4
安徽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一)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二)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录音艺术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八)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摄影
承认安徽省统考成绩(模块七)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5
河北
影视摄影与制作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
承认河北省校级联考成绩,文化课*60%+专业课*40%,综合分录取。
使用联考成绩
书法学
承认河北省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2+专业课,综合分录取。
使用统考成绩
6
山东
影视摄影与制作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摄影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录音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书法学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空中乘务
按校考成绩录取
线上网络视频
3.校考专业及考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考试内容
考试形式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一、自备稿件
二、指定稿件及评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2
摄影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3
影视摄影与制作
一、摄影作品分析
二、命题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4
录音艺术
一、音乐听辨
二、场景声音描述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5
书法学
一、隶书临摹
二、楷书临摹
三、行书创作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6
空中乘务
一、中英文朗诵
二、形体展示
三、制服表演展示
线上网络视频考试
校考具体考试省份、时间、形式等信息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校考录取原则:
凡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若生源省有省统(联)考,考生须获得相应省统(联)考专业合格证,且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上,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我校则同时承认省联考与其他本科院校校考合格成绩),如校考专业课成绩同分,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同分:文科按语文、数学、英语;理科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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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注意事项
本招生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市及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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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传媒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及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传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河北传媒学院。学校代码:12784。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第四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五条 凡具有河北传媒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河北传媒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河北传媒学院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高职学生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科、高职学生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层次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河北传媒学院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学校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及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等因素,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紧密结合学校发展规模、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深入开展科学论证,合理确定年度分省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含专业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审核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和培养类别
第十条 招生和培养类别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20年学校实行部分普通类本科专业“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政策。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
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
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
西班牙语、
葡萄牙语
(三)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文学、
汉语国际教育
(四)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第五章 录取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要求。另外,根据学校艺术类专业培养需要,影视摄影与制作、摄影等专业要求无色弱、无色盲、无平跖足,矫正视力4.8以上。
第十二条 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款 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艺术类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款 山东省普通类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一 新闻传播学类选考科目范围不限。
第二 外国语言文学类选考科目要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相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惠政策。征集志愿生源不足时,按照省级招办安排,同意降分征集录取考生。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款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区、市)完成招生计划。
第三款 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且符合学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退。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同一专业录取时,相同条件下,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五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区、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与科技、表演、表演(学前表演)、表演(体育表演)、表演(国标舞)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二款 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区、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书法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后,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三款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舞蹈编导、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雕塑、
漫画、
绘画等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相应类别统考专业成绩,按照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四款 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书法学等专业录取原则:使用河北省校际联考专业成绩,按河北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五款 山东省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山东省书法学专业使用书法学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山东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六款 安徽省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按照安徽省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七款 录取时,参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八款 学校舞蹈类专业只招收民族民间舞。
第九款 如考生所在省(区、市)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的,学校按该省(区、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休闲体育等专业使用生源省(区、市)体育统考(联考)专业成绩,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投档,对已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招生监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管理和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成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本校的招生监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招生监察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学校招生网站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公开招生工作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河北传媒学院网址:
本科招生网网址:
招生办微信: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录取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311-85334781、85334780(传真)
招生咨询邮箱:zs@hebi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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