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动态 > 正文

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2024-11-14 11:54:27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0647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今天好学网小编整理了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9亿元,纸质藏书177.8万册,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学校有专任教师1316人,其中正高职称167人,副高职称354人,博士学位教师461人。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18人,有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0余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 近三年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学科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总决赛中获国家级奖 1124项,省级奖3774项。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升学、公务员招考、教师公招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且历年年终就业率达96%以上。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条 特殊专业和语种说明
1.小学教育(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专业,在重庆市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2.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计划)专业,学校专设院校代码招生。此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学生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江师范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后,可免试入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3.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等9个专业为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专业,采用1+2+1培养模式,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
4.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限于英语。
第五条 录取基本原则和体检要求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进行录取。认可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
2.学校对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专业志愿优先,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参考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所报专业要求考生单科成绩而考生没有达到的,则按考生其它专业志愿录取;
(3)调剂志愿为最后志愿,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报考 “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的考生的英语成绩不得低于英语单科总分的70%。
5.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我校已举行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市、自治区),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在该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生源省(市、自治区)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录取规则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参加专业统考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7.学校在江苏省录取规则
(1) 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是达到选测科目为B、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 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8.学校在浙江、山东、海南、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招生的录取规则按当年在生源省公布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七条 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优秀奖200元/年。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3.校长奖学金: 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每年秋期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在生源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第八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汇编上公布。
2.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 学校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 www.yznu.cn ;
录取信息发布网址:zsb.yzn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72791999 72792000;
招生咨询邮箱:cjsyzsb@163.com;
招生监督部门:023—72792155(学校纪检监察室)。
第十一条 章程范围和权限解释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师范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如下:
少数民族高考生,用汉字答高考试卷,其实是满足高考加5分的条件的,除了汉族,其他的少数民族都是有这个机会的,而且大部分的考生也很受益。
海外归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的人在中国大陆参加高考,都是可以享受加5分的高考加分政策。
如果考生符合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等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选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也就是说少数民族高考最高是可以加20分的,但部分省份的情况不同,所以不同省份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会有所出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目标奖励方案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高考目标奖励方案的相关内容。

为全面推进毕业生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制定本《方案》。一、奖励的基本原则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2、加强团

扩展资料

为全面推进毕业生工作,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树立质量兴校的办学意识,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的基本原则

1、实施目标管理的原则,达标有奖,超标重奖,只奖上线人数,重奖本科一、二批,鼓励本科三批。

2、加强团队建设的原则,既奖年级整体,也奖教师个体,学科奖励到科不到人。 好学网

3、执行精简、效能的原则,化繁为简,易于操作。

二、高考年级组工作目标及其奖励

1、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保学控流,毕业率为100%。

2、坚持教书育人,年级风气优良,学风浓厚,学生无违法行为,无严重违纪行为。违法犯罪率为零。

完成本条①②两项指标,高考本科一、二批上线率为全区第一,按年级组任课教师总人数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第二则按年级组总人数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

说明:所有上线人数的计算均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降分。

三、上线人头奖

1、无论是否完成目标,凡应届毕业生上重点大学(本一批)录取线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发给年级组集体奖金。录取到民航飞行学院的比照本一标准予以奖励。

2、本二以上上线率达到全市普通中学平均上线率,每上线1人按20xx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低于全市平均上线率则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3、本三批上线人数按4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四、特殊贡献奖

无论是否完成二、三的目标,学校对下列情况给予特别贡献奖:

1、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按10万元/人给奖;艺术类特长生为4万元/人。(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奖金总额的30%。)

2、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20分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3、高考成绩总分超过一本线30分以上者,按2万元/人的标准奖励。

4、艺体特长生上线并录取到中央美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体院、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等名校的,按1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5、由于参加学科竞赛及其他竞赛获奖加分而被保送上重点大学者,按1万元/人的标准奖励,其中专业辅导教师享受该生奖金总额的30%。

以上奖项均奖励到年级组。但考生所在班级任课教师享受的奖金不低于该生奖金总额的60%。

五、特长生辅导奖

1、艺体类科目的特长生参加高考、联考,术科、文化成绩均上线且录取到相应专业院校就读的,按本科一批800元/人、本科二批600元/人、本科三批100元/人的标准由学校发给专业辅导奖。(奖金由学校单列,但不重复给奖,专业辅导教师不再参与上线学生的班级人头奖。)艺体类特长生培训严格控制培训人数,确定培训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增减调换。

2、艺体类特长生未参加联考或联考未上线而录取到本科一、二批院校的,分别按1200元/人和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年级组集体奖励,其专业辅导教师的奖金亦由年级组发放。

六、学科优秀奖

1、凡高考学科成绩超市平(到科不到人,分文理科计,下同),且在全区区属学校居第一名的,每一科奖金1000元/人。第二名则按每科800元/人给奖。

2、高考学科成绩优秀率居全区普通中学之首的,每一学科奖励300元/人。

3、高考学科成绩人平分为全区区属学校第一名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奖励备课组,第二名为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说明:以上任何一项均不重复计奖,只取最高奖项。

七、奖金分配的基本原则

1、集体目标奖,一律以成绩和课时为基本依据分发到人,分配细则在学校指导下由年级组制定,并报学校审批。

2、奖金分配的主体为高三年级任课教师。

任建制班级的课且带体育训练的体育教师除享受专业辅导奖外,还可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只任建制班的课,不带体育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第二条奖金的分配;不任建制班级的课、只带专业训练的教师只享受特长生辅导一项奖励。

3、从二、三、四、五项奖金总额中提取10%用于奖励行政联点干部、招生专干、实验老师等,并在年级组适当予以调节。

八、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三年期满再行修订。解释权归校长室。

以上就是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全部内容,更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好学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好学网:www.haoxuejiaoyu.com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标签: 加分政策 高考
与“长江师范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相关推荐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海南高考政策解读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一、全国性高考加分政策 适用31省市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具体为(部分省市对加分分值有所调整,详见下文): 1、烈士子女( 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10分)。 少数民族加分政

2024-10-19 19:28:42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2、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指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法律依据:《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30号(

2024-11-07 07:43:29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民族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数民族聚集地加分 在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少数民族,在高考当中加分20分。 2、散居在少数民族乡加分 散居在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的时候加分10分。散居少数民族是指一些少数民族他虽然不是在少数民族聚集地,这样的地方在高考的时候就可以加分10分。 3、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加分 散居在城市的少数民族,在高考当中可以

2024-10-29 23:11:33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1、一般情况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 2、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是指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此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22年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2具体如下:

2024-10-29 19:43:58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从2015年实施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原有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5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UnifiedExaminationforAdmissionstoGeneralUniversitiesandColleges),简称“高

2024-11-08 14:08:36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2021如下: 少数民族高考生,用汉字答高考试卷,其实是满足高考加5分的条件的,除了汉族,其他的少数民族都是有这个机会的,而且大部分的考生也很受益。 海外归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的人在中国大陆参加高考,都是可以享受加5分的高考加分政策。 如果考生符合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

2024-11-01 17:51:41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从2015年实施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原有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5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UnifiedExaminationforAdmissionstoGeneralUniversitiesandColleges),简称“高

2024-11-04 18:02:08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浙江高考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浙江高考政策

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从2015年实施新的中考加分政策,将原有的少数民族考生中考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5分。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UnifiedExaminationforAdmissionstoGeneralUniversitiesandColleges),简称“高

2024-10-29 15: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