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1 02:22:30 | 好学网
40、自治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各招生高校分批次进行录取新生工作。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要保证相互通讯联络的畅通。
41、高校录取共分六个批次:
(1)本科零批次录取高校:即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其中,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本批次设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报考汉语言艺术类计划本科层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民语言艺术类计划本科层次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
报考军警公安类的考生必须参加专门组织的政审、体检和面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术科测试。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获得《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高校在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区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高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教学司[2009]35号文件所列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高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30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第一志愿招生高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顺次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报考零批次其它类别的考生必须按照招生高校要求进行政审或其它审查等。
(2)本科一批次录取高校:即“985高校”、“211工程”高校、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和内地高校少数民族协作班(不含公安高校和民办高校)。本批次设九个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3)本科二批次录取高校:即一般本科高校和经批准参加本批次录取的本科高校(专业)。本批次设九个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4)本科三批次录取高校:即独立学院(含原二级学院等)本科、民办本科高校。本批次设六个志愿,其中二至六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5)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零批次)录取高校:即军警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和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高校(专业)。本批次设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除“军警公安类”与“其它提前单独录取的专科高校(专业)”可以兼报外,其余各类之间不能兼报。
(6)高职(专科)批次录取高校:本批次设九个志愿,其中二至九志愿为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三个专业。
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原则上应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高等学校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协商一致,可以将同一高等学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但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全部招生计划,在同一省(区、市)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该校在同一地区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
各高等学校及专业的批次以《新疆招生与考试》公布的为准。
42、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根据高校在自治区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3、高校要结合该校实际情况,制订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该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44、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45、为了加强录取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按录取程序操作,录取新生严格按志愿、分数投档。考生一经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录取。
为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允许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分数级差要求调阅非第一志愿考生电子档案;允许生源未满的高校调剂录取高分考生。
46、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自治区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按教育部规定,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7、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4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受自治区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仅以自治区团委核准的名单为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仅以自治区科协核准的名单为准);
(5)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仅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核准的名单为准);
(6)烈士子女(仅以自治区民政厅核准的名单为准);
(7)回族考生(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
50、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仅以自治区体育局核准的名单为准),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
51、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十一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分。
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考生(以下统称“汉考民”),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民考汉”和“汉考民”考生,必须填写《民考汉(汉考民)考生情况登记表》,由户口所在地的民委和公安部门审核盖章,同时交验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原件,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逐个进行审核,对有关材料要逐项检查,同时审核人须签名负责。复印件留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存档。如果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享受“民考汉”和“汉考民”照顾政策的考生的最终确认,以各地招生办公室审核后上报的名单为准。
5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的农牧民家庭子女考生(仅以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的名单为准)填报的志愿符合以下条件,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本科和专科零批次各志愿填报区内高校;
(2)除本科和专科零批次以外的其它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区内高校;
(3)参加自治区单独组织的“三校生”考试,并且各志愿填报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
填报区外高校不加分。
53、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54、加分考生必须提供相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当地中学)后,须填写《加分考生汇总登记表》,并加盖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公章,在5月25日之前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所有加分一律计入高考总成绩。
5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6、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7、报考区内高校的农、林、牧、地矿、煤炭等艰苦专业的第一志愿的汉语言考生,当高校线上生源不足时,可照顾投档;鼓励汉语言考生报考区内高校,录取时给予政策倾斜。
58、保送生的招生:按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招委[2009]57号)执行。
59、关于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的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60、高校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高校应集体研究决定该校调整计划的使用,调整计划应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高校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使用不当造成的遗留问题,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使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软件在网上进行。高校生源计划调整必须在其招生规模内,征得有关省级招办和高校主管部门的同意。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经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核实确认后,可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鼓励高校接收因志愿“撞车”落选的高分考生。
61、民语言考生数学限分:
录取时对民语言考生的数学成绩进行最低分数限定,实行“文理同步,本、专科区别,逐年提高”的原则,具体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2、“民考汉”、“汉考民”、“双语班”的招生
“民考汉”考生既可以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又可以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其中,填报汉语言招生计划,使用汉语言《报考志愿信息卡》;填报“民考汉”招生计划,使用民考汉《报考志愿信息卡》。每批次录取时,先向其所填报的汉语言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如被录取,志愿库则自动取消该考生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志愿;如未被录取,继续按考生所填报的“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高校投档。
“汉考民”考生可填报民语言计划的学校志愿(以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双语班考生可填报民语言、民考汉招生计划的学校志愿,但不能兼报。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民考汉计划的符合“民考汉”照顾加分政策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填报民语言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十一个民族)的双语班考生可按政策加分。
63、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 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对民办高校已录取考生还需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3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册和民办高校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寄给有关高校。高校应妥善保管录取新生名册,若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高校负责。
高校根据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校还须附加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64、各中学应及时、规范地向考生提供纸介质档案,档案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被录取的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纸介质档案材料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就读中学提取并自带到录取学校。录取期间,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各地招生办公室和区属高等学校应分别设立接待站,向考生提供录取信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规定将有关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65、自治区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66、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教育部规定)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通过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高考成绩并确认录取结果。
67、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的该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该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
68、招收保送生的高校须于4月10日前将该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 “阳光高考”平台。自治区招办应于4月2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4月30日前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相关高校。
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自治区招办报送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69、本、专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
70、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和高校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九、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招生
71、报考区外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的“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在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
72、报考区内高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的“三校生”,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报名、单独组织命题考试、单独组织录取。考试科目为三科:语文、数学、英语(民语言考生考汉语),均采用网上评卷的试卷模式,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组单独命题、网上评卷。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所列第71、72条考生不能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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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高考时间: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8日。部分地区高考时间为3天或4天。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2021全国卷高考时间
语文:上午9:00-11:30——7月7日
好学网
数学:下午3:00-5:00——7月7日
文综/理综:上午9:00-11:30——7月8日
外语:下午3:00-5:00——7月8日
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应于7月上旬开始,8月底之前结束。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7月底之前结束。录取时,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
5类考生可获得高考加分,分别为: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我市2021年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已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申报(少数民族考生不用网上申报)。
高考三要做:
要构建适合自己的成体系的错题本系统。
在高二时间学习进度变快、知识点变难,渐渐跟高考题型一样,那么整理自己错题可以更好更快加深你对知识点的消化,从而增加你的做题质量。不仅是将错题抄到一个本子上,而是要将没学会知识点重新分类整理。在考试前看一遍错题本,比刷一套新题一定更加有效。全国高考将圆满结束,考生们对于高考成绩和高校录取不要过于担心。
要培养自己的应试能力。
众所周知,高考是应试考试,那就说明是有技巧,这一年里面要你学会一些应试技巧。应试能力的发挥,一般取决于你的习惯。只有在平时做题中养成细心审题、卷面整洁、想清楚后落笔这些好的应试习惯,才有可能在考试中稳住阵脚,甚至超常发挥。
要积累一些学科的知识。
你该为高考做一些必要的积累,包括英语的词汇词组句型、语文作文素材等。每天被一些单词,看一段素材,慢慢积累起来,积累很困难,但一天天去做,一年后就要会很多。
2021高考复习规划
二月
1.寒假:这是高三生唯一一个比较长的假期了。针对期末考试的情况,考生应利用好寒假进行查漏补缺。
2.二轮复习:2月-4月是二轮复习时间,这个阶段的任务是提升成绩,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能力要稳定下来。
三月
1.高考体检:部分高校及专业对体检结果有要求,考生不可掉以轻心。体检前注意调整好饮食和作息。
2.高三一模:高三一模很重要,参与的考生很多,当地教育部分还会进行成绩统计,划出分数线。有些地方的一模安排在四月份。
四月
1.高考招生政策:一系列的高考政策开始接连发布,考生要密切留意。
2.高考志愿信息收集:高考后距离志愿填报的时间很短,从四月开始,考生和家长就要不定时搜集有关志愿方面的信息,初步想好报考方向。
五月
1.高三二模、三模:二模三模是高考前的重要练兵,考生要从这些考试中吸取经验。
2.高校招生计划:一些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注意保留好,志愿填报的时候可能用得上。
3.三轮复习:三轮复习是最后的高考冲刺了,这时期重点是重回基础,把复习过的内容重新过一遍,增强记忆;同时调整好身心,准备高考!
六月
1.高考:考试期间同学们注意调整饮食和心理状态,放松心情迎接最后的挑战!考前两天,要对高考考场进行踩场,制定好出行路线,并盘点好考试当天所用物品。
2.高考查分\高考分数线:高考成绩公布后,高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也紧跟着公布。这个时候分数高低也是定居了,集中精力为接下来的志愿填报做准备吧。
3.志愿填报:高考考得好,还要志愿报得好。志愿填报前做好充分的考虑和分析,按时在规定的时间填好志愿。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考分数线是多少 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一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450分,本科一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510分。本科二批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326分,本科二批文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是387分。高职专科批最低控制分数线是180分。 录取批次 第一批(重点)本科控制线第一批本科控制线又称重点线,参与第一批录取的高校都是重点大学。这是重点院校录取的底线,只有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是什么意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序号专业类别涵盖专业 中文、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 文学、古典文献、对外汉语、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应用中文、 中国民间文学、现代汉语、文学、新闻、新闻学、汉语语言文学 与文化传播、文秘、涉外文秘、文秘与档案、公共关系学与文秘 、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一退学复读高考要出具什么证明 学校会给你出具退学证明。 根据一些同学的提问,我归纳了一下。新生入学报到时主要要准备如下东西、要注意如下事项: 1.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证明(介绍信)、一寸登记照若干张(可以多带几张,以备它用),等等。这些很重要,一定不要忘记。另外,把父母、爷爷奶奶即各个近亲的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单位、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最低分数线录取是多少(2023年年各省最低位次和分数线) 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最低分数线录取是多少1、2022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在青海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6484;2、2022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在安徽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1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76570;3、2022年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在新疆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附专业招生人数) 高考志愿填报前,家长和考生必须要提前了解意向学校的招生计划和专业,2023年的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和人数暂未公布,下面是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统计,可供2023级考生参考。一、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在新疆的招生计划1、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护理专业在新疆2022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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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22年北京市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情况,由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出来如下规定。 2022年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
河南大学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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