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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浙江宁波,熟悉浙江的朋友帮帮忙
你好,我是一名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在宁波做外贸业务员的工作~~
1.宁波客运只有一个火车站,宁波南站。所以上海到宁波的火车抵达的就是宁波南站
2.南站附近很多求职公寓的,我之前求职都是在求职公寓住的,价钱比较便宜,另外还能认识一些求职的“同仁”们,互相交流,感觉不错,找工作可能还有个伴~~你如果需要,留个邮箱地址,我把求职公寓的电话发给你。
3.宁波市正规的人才市场是位于宁波江东区的宁波国际
会展中心(会展路181号),南站356路,512路公交车坐到会展中心东大门就可以了,每周三,四,六,日有招聘会,周六周日规模较大。这是政府公益展会,求职者不需缴纳费用哦~~另外还有258人才市场,我没去过,是盈利型求职展会~~可能需要RMB吧~~
4.证明的问题,我在求职公寓办的暂住证,不需要费用的,求职公寓的阿姨会帮你办的,暂住证可能用处不大,但比没有好,需要两张1寸照片
找工作办张宁波公交卡--甬城通好了,坐公交6折,求职公寓后面有农工商超市,里面可以办的,工本费20RMB,需要身份证。找工作就是连续大规模的面试,我最多一天去面试了5家工厂。交通费用开支会不小,有公交卡好多了。
我手机上下了个CITYBUS软件,宁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对于外地人来说,还是陌生的,CITYBUS可以查询公交车转车线路,怎么抵达面试单位,很方便实用。
宁波最多的是工厂,外贸公司,货代公司,船代公司,靠着北仑港吃着外贸饭。就你情况,如果
英语过了6级,考虑找外贸业务员的工作吧,上手可能有点难,不过先苦后甜~~而且是很甜。外贸就是销售,不过对象是外国客商。内贸建议你不要考虑了,没意思的,全国各地都一样。就我看来,工作全国各地都差不多,宁波可能外贸氛围好点,单纯为了换份差不多的工作千里迢迢过来意义也不大。我的邮箱:failball87516@163.com,有问题可以来问我,祝你好运!

宁波中考200分左右能读什么学校
余姚姚江旅游学校
余姚姚江旅游学校是一所由中国民主促进会余姚支部创办的全日制学校,学校实行理事会指导下、校长负责制的运作模式。学校理事会由民主促进会员、热心教育的社会人士组成。学校余姚校区占地12亩,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现任校长毛建扬。学校设旅游服务与管理大类专业,包括酒店、景区、旅行社、旅游演艺等,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创新双师型教师队伍,师资力量雄厚。学校教学设施一应俱全,建有教学楼、行政楼、男、女生宿舍楼、实训楼,餐厅等,配有各类专业实习室、、多媒体教室、形体训练房、标准计算机房等,环境幽静,交通方便。
余姚姚江旅游学校办学方针
学校在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的指导下,确立了学做人、会做事、讲礼仪、养习惯的十二字校训,并提出与兄弟学校比礼仪,与大专学生比技能,与职高生比学历,与本科生比时间的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观念,办学以来在毕业生就业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毕业生充分就业,同时,学校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成就获得了浙江省电视台、余姚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也获得了教育部门和兄弟院校的赞扬。
学校多方联姻、开放办学,先后在上海、广州、杭州、宁波、绍兴等优秀旅游城市建立了长久的实习和就业基地,多家旅游业百强单位与学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结合企业优势,强化对学生的专业训练,更加体现专业教学的实用性,为学生就业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同时,学校自2008年以来,分别与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余姚第五职业技术学校
余姚第五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余姚第五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市属公立职业高级中学,历史悠久,前身为创办于1956年的陆埠中学。学校坐落在余姚古镇陆埠,位于谭家岭路东延伸段江南水暖城旁,交通便利,2013年学校迁址新建,占地77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是一个读书成才的好地方。学校是省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省市治安安全合格单位、宁波市示范性文明学校、余姚市文明单位和先进学校。
余姚第五职业技术学校基础设施
学校现有20个班级,1000多名学生,近90名教职工。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已形成以
美术和建筑为骨干专业的专业格局。办学设施齐全:画室7个、计算机平面设计室和广告设计制作实训室各1个、建筑CAD与工程算量专用机房1个、建筑制图实训室1个,另有手绘宝贝、陶艺瓷艺、数字
绘画等工作室(或社团),为深化拓展学生的专业视野创造良好条件。师资力量雄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一半以上,市级学科骨干和双师型教师多人。
镇海职教中心
学校简介
镇海职教中心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的港口城市——宁波 。镇海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创办于1980年,坐落于宁波市镇海区,占地270亩,建筑面积55680平方米,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也是宁波市首批集职业教育、电大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培训于一体的四中心学校。
办学理念
学校奉行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特色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至诚至勤、心红技精为校训,倡导爱生、善教、进德、修能的教风和尊师、乐学、明理、强技的学风,在办学中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和全面素质的提高。2006年至今,在宁波市职业教育技能(才艺)大赛中,学校代表队在40多所学校中曾获得奖牌总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的出色成绩,并一直保持在前四名之内。2009年6月,陈科杰同学代表宁波市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中职组数控车工项目全国二等奖。
所获荣誉
2011年6月,王超军同学在同一个项目上获得全国一等奖第2名的优异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打破宁波市乃至浙江省选手在该项目上的最好成绩纪录。学校先后荣获宁波市先进团组织、宁波市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宁波市文明单位、宁波市卫生先进单位、宁波市首批现代化达纲学校、宁波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宁波市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宁波市第四批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宁波市职成教教研工作先进集体、宁波市2211校企牵手活动先进单位、宁波市2009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特别贡献奖、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高校网络教育统考优秀考点,并多次获得浙江省自学考试优秀考点、广播电视大学全国统一考试优秀考点等等。
北仑职业高级中学
北仑职业高级中学简介
宁波市北仑职业高级中学是北仑区域内唯一一所全日制职业中学。其前身为大碶中学和区农技学校,1992年2月两校正式合并,由北仑区人民政府命名为宁波市北仑职业高级中学。1992年学校成为宁波市首批重点职业高中,1996年1月成为浙江省示范性职业中学,2000年1月评为浙江省一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2006年学校整体搬迁至小港新校区,2008年评上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2015年成为第二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并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学校位于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占地面积153亩,全日制教学班88个,学历教育在校生人数达3500人,教职工人数308人。
北仑职业高级中学基础设施
学校开设机电、旅游、物流、服装四大类专业,其中机电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物流服务与管理(现代港口物流)是浙江省级示范专业,物流服务与管理是省骨干专业,机电技术应用、旅游服务与管理是浙江省级实训基地、宁波市现代化专业、北仑区品牌学科,物流服务与管理和机电技术应用实训基地是中央
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物流服务与管理还是浙江省骨干专业、宁波市特色学校专业、宁波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学校除了全日制的职业教育外,还设有北仑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北仑成人教育培训点,学校集职业教育、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于一体。
没有达到宁波中考提档线的同学虽然不能上高中,但是现在我国的职业教育一样有很多的升学渠道,就学历提升这一块,根本不需要有任何担心,选择读中职、中专、技校一样大有可为,加油吧!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 真的学校环境真的像学校网站那样的漂亮吗 还有学校宿舍条件如何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及初选方法
报名条件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
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
国际商务、
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
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即日起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在网上填写《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进行报名,并打印签署考生所在学校意见。
(二)网上确认:通过资格确认进入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的考生,我院将在报名截止后五日内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名单,入围考生须在网上公布名单三日内,通过我院网上确认并在七日内将报考费110元通过邮政汇款至我院招生就业办。
(三)现场确认随带书面材料:
1、报名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2、承诺书:考生需登录我院招生网站下载《诚信考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签署;
3、考生本人户口簿复印件一份(A4纸)。
4、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A4纸)。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考生高中阶段的各科会考成绩(等第),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7、高中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原件,如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8、邮政汇款凭证。
9、考生高考体检表复印件。
(四)报名考试费:110元(按照高考报名费收取,未通过邮政汇款的考生)。
(五)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4月15 日。
(七)到我院招生办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书面材料。
报名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宁职院东校区精技楼202室)。
报名通讯地址:宁波市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5800。
报名网址:webs.nbptweb.net/zhaosheng/zzbm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试点暂行规定》精神,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拨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的自主权,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依据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高职高专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单位。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在校修完规定的完成规定的学业后,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探索富有特色的高职教育新路子。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级应用性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坚持以素质为核心,能力为基础,走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之路。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高职办学方针,积极探索“学工交替”、“项目化教学”、“订单式培养”等育人模式,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实用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地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毗邻北仑港,占地近5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院下设8个二级院系、1个教育集团,11大类42个专业,涵盖了机电、模具、计算机、电子信息、生化、物流、建筑、外贸等与当地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校2009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收应届高中生(含中职生)290名。
专业名称
学 制
拟招生人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第七条 自主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则转入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凡具有参加200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资格、已取得报名号的且符合专业报考条件的浙江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初选。
报名截止后,我院根据报名情况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确认和初选,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1、将考生高中阶段的会考成绩折算成分数,加上技术考试分数,按分数高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确定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文化课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环节人选。
(折算方式:语数外三门会考成绩,A等按12分计,B等按10分计,C等按5分计,P等按3分计;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会考成绩,A等按10分计,B等按8分计,C等按4分计,P等按2分计;技术考试考生任选一门按实际考试分数除以十计。如分数相同,国际商务、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三个专业根据英语、语文、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其余专业根据英语、数学、技术考试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另外,报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可用浙江省2009年高考艺术类联考成绩替代技术考试成绩,具体计算方法是联考成绩除以八计。)
2、高中(职高)阶段连续两学期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者;
3、高中(职高)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4、高中(职高)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5、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6、高中(职高)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7、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
8、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考生所在学校推荐,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第九条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由学院制定考(测)试的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和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优惠加分政策,经批准后实施(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限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招委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外语考试语种:英语。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参加完由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后,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不同专业不得调剂。并在省教育考试网及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在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特长、综合素质好、英语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十九条 凡被我院自主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在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二十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院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电话:0574-86891931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应用英语、涉外旅游等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以往有关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方式
测试方法
测试方式: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分文化基础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文化基础考试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分值:满分300分,语文数学外语三部分内容各占100分。
(4)由学院组织各学科专家,命题、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个人的才艺展示,结合高中阶段获奖情况。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4)测试方式:与招生专业有关的专家组成考评组,考评组由5—7个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评分。
3、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文化基础(笔试)2009年5月2日下午;
综合素质(面试)2009月5月3日。
(2)、测试地点: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考生在测试时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进入考场。
录取方法
(1)、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A)及面试的综合素质成绩(B),按四比六的比例折算成测试总分。测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加上加分项(C)为录取分(D),(A÷3×40%+B×60%+C=D),全面考虑考生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情况,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
(2)、如报名考生数不足专业计划数的百分之一百二十比例时,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将该专业计划的百分之二十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报考人数小于该专业计划数,经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按报考人数1.2:1比例确定该专业实际招生数,多余计划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专业。如生源不足,则不足部分转到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3)、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于考试后一周内通过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
(4)、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文化考试成绩过低的考生,不予录取。
(5)、自主招生纳入国家的招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习期间和毕业待遇上完全相同。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和校园网公示录取结果,考生不再参加2009年高考。
优惠及加分政策:
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的需要,自主招生执行学院制定的优惠政策(加分不兼得)。
(1)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2)高中(职高)阶段参加地市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三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参加省级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获得前六名(体育限田径、篮球项目)或获三等奖(文艺)及以上,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田径、篮球项目)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
(3)高中(职高)阶段获得由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二、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0分,一等奖以上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可在录取总分上加15分。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4)有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特长,经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批准的考生可酌情在录取总分上加5—10分。
2009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专业名称
学 制
计划数
专业要求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40
色弱及色盲不招,要有美术基础
国际商务
3
45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5
只招理科及中职机械类考生
涉外旅游
3
40
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
应用英语
3
40
英语会考成绩B等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只招理科及中职建筑类考生
合计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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