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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二本公办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29 23:23:42 | 好学网

今天好学网小编整理了陕西省二本公办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陕西省二本公办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陕西省二本公办大学排名及分数线

1、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最低分数线为431分。

2、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最低分数线为424分。 好学网

3、渭南师范学院:2021年最低分数线为419分。文科:1、宝鸡文理学院:2021年最低分数线为488分。

2、西藏民族大学:2021年最低分数线为484分。

3、西安文理学院:2021年最低分数线为480分。

2022年陕西省文科二本批次线为406分,以上10所二本院校录取分数均高出批次线100分或100分以上,并且录取分数还高出陕西文科一本批次线(499分),可见这10所二本大学的招生门槛较高,属于文科二本中较好的大学。

一、西安文理学院,简称西安文理、西文理,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入选陕西省双学士学位授予试点单位、陕西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工作站设站单位、西安市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试点高校。

二、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Shaanxi Xueqian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陕师院”,位于古都西安,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省属普通本科高校。

截至2021年4月,学校有雁塔和长安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720余亩。开设14个教学院系,29个本科专业、25个专科专业;有教职工950余人,本专科在校学生13362余名。

三、西安航空学院

西安航空学院(Xi’an Aeronautical Institute)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简称西航,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据2021年3月31日学校官网显示,学校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设有17个教学院(部);纸质图书107万册;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

四、西安体育学院

西安体育学院,简称“西体”,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六所体育高等院校之一,原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体委),2001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体育总局共建院校,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陕西省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五、西安外事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Xi’an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简称“西安外事”“XAIU”,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民办普通高校,入选数据中国“百校工程”。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92年的西安外事服务培训学院。2000年5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5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外事学院”。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2月成为陕西省一流民办高校建设单位。2018年12月成为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西安文理学院

百度百科——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百度百科——西安航空学院

百度百科——西安体育学院

百度百科——西安外事学院

陕西省二本公办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院是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成员,现有园林等陕西省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本站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安康学院招生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的贯彻“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安康学院,英文名:Ankang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1397。安康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建有江南、江北两个校区。江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江北校区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学校现占地面积813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值1.1亿元。现有教职员工871人。有国家规定的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医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十三个二级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办学性质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达到授位标准的毕业生颁发安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成立有“安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的确定等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招生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学校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监察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有退档,则对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分数清”录取规则依录取排序成绩递补录取。
第十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实行“3+3”或“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位次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新生入学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外语公共课程。
第十六条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四章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须向我校教务处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请假逾期或未办理保留学籍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考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助学体系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2号;邮编:725000;招生咨询电话:0915-3261011,3261101;安康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安康学院招生就业处。

陕西省二本公办大学排名及分数线(安康学院招生简章)

安康学院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安康学院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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