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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理工学院分数线 商洛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2024-10-27 11:51:27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1396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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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秦楚理工学院分数线 商洛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商洛学院分数线

院校专业:

商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秦楚文化交汇地、革命老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 ——商洛市。商洛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距离省会城市西安110公里,东临河南,东南接湖北,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兼容秦雄楚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交通区位优越便捷,生态旅游和物产资源丰富,享有“秦岭最美是商洛”“中国气候康养之都”之美誉。,商洛学院肇始于 1976年成立的陕西省商洛地区五七师范学院,1979年更名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商洛师范专科学校,1987年整体上划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05年与陕西省商洛农业学校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改建为商洛学院,2011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2014年被列入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入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确定的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高校,2018年被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会员单位。,建校 45年来,学校秉承“自强不息 止于至善”的大学精神、“尚教为学 践用至要”的办学理念和“博闻强志 正道直行”的校训,坚持“立足商洛,面向地方,服务基层,培养应用型人才,建设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凝练打造了“秦岭现代中药资源和绿色食品开发利用,秦岭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贾平凹研究、秦岭画派等地方文化传承创新”三大鲜明办学特色,培养了5万余名合格人才,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学校现有 3个校区,占地900余亩。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研究部。开办42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大力实施 “人才强校”战略,持续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现有教职工803人,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614人(博士16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267人。聘请中国科学院赵鹏大院士、中国工程院张生勇院士为“双聘院士”,有二、三级教授5人,入选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陕西青年科技新星”“三秦人才津贴”等各类人才项目20人次,荣获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国家级师德标兵、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16人,荣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24人,荣获省级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奖项8人。建立了一支以侯洵、徐宗本、樊代明、刘加平、欧阳晓平等“两院院士”和著名作家贾平凹等专家学者为代表的兼职教授队伍。,学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本科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现有省级 “一流专业”8个(应用化学汉语言文学生物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文化产业管理美术学),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1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2个、陕西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培训基地1个、陕西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实习实训基地223个。获批省级及以上新工科、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4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7项,主持省级以上教改教研课题100余项,荣获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获批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30个。,学校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以学生党建为龙头,积极实施 “三早一晚”及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带班晨读“学风示范”工程,营造良好学风。学生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89项、省级项目487项;在各类竞赛中荣获省级以上奖励1720余项。荣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6金22银21铜”优异成绩。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多次被评为“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学校扎根商洛大地办大学,坚持走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校地合作发展道路,科学研究水平不断提升。现有 1个陕西省优势学科、2个陕西省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建成了10个省级研究平台(1个全国唯一的省级尾矿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省矿产资源清洁高效转化与新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陕西省商洛市GAP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商洛文化暨贾平凹研究中心”、2个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陕西秦岭特色生物资源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陕西秦岭健康食品配料及核桃产业技术校企联合研究中心”,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陕南秦巴山区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公众科学素质研究中心“商洛学院陕西省商洛公众科学素质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级高校新型智库“商洛发展研究院”和1个省级思想政治工作重点研究基地“商洛学院应用型高校文化育人协同创新研究基地”)。建成商洛市秦岭植物良种繁育中心等16个市级科研平台、量子光学研究所等6个校级研究机构、3个校外博士工作站、 2个农作物技术示范推广实验站、1个秦岭南麓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站。拥有2个陕西省青年科技创新团队、1个全国冶金矿产固废资源化匠心团队,10个市级科研创新团队和14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近年来,共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国家科技推广项目1项,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42项。获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市厅级各类科技奖励208项,取得知识产权类成果745项。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国际权威检索机构SCI、EI、ISTP等收录438篇,出版各类著作140部。《商洛学院学报》连续多次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优秀期刊”,是“陕西省高等学校优秀社科学报”和“陕西高校精品期刊”。,学校扎实履行服务社会使命,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大力实施 “根植地方行动计划”,与260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广大教师围绕服务地方的各类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承担科研项目370项。承担“国培”“省培”计划110余项,为全省各地市培训养老护理员、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教师2万余人,为商洛各领域培训从业人员2万人次。,学校坚持录取报到率与生源质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双提高”的招生就业工作方针,广泛建立省内外优质生源基地,连年高质量完成招生计划。主动对接新业态行业就业领域,先后在北京、西安、广州、深圳、宁波、江苏、浙江、新疆等地建立了130多个就业创业基地。三年来,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均高于全省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先后有430余名优秀毕业生赴新疆、西藏支教就业,积极投身边疆建设,奏响新时代爱国奋斗主旋律。,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社会影响持续扩大,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爱尔兰、西班牙、马来西亚、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 3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师生出国(境)学习深造搭建了广阔平台。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办学友好关系。与鄂、豫、陕10所高校共同发起组建了汉江流域大学联盟,与陕南三市地方政府及高校联合成立了陕南发展研究院,积极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表彰的 “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教育系统创佳评差“最佳单位”“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被省委教育工委、省综治办和省公安厅联合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被商洛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校园”。,当前,学校正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改革发展,奋力追赶超越,为建成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其他信息:

商洛学院是二本,商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陕西商洛。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浙江万里学院等国内高校建立了对口支援与合作办学友好关系。 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当年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①本科文史类3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4500元/生年;艺术类7000元/生年。 ②专科(高职)文史类45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6500元/生年。 专业推荐 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应用化学、物理学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技术专业、应用化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陕西省重点扶持学科:植物学 好学网

秦楚理工学院分数线 商洛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商洛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商洛学院,英文名:Shangluo University。学校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学校网址: 。学校国标代码:11396,在陕招生代码:8032。学校性质为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院校。

第三条 商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秦楚文化交汇地、革命老区、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商洛市。商洛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距离省会城市西安110公里,东临河南,东南接湖北,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气候温和四季分明,交通区位优越便捷,生态旅游和物产资源丰富,享有“秦岭最美是商洛”“中国气候康养之都”之美誉。学校现有3个校区,占地900余亩,在校学生11000余人。2014年被列入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确定的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高校,2018年被确定为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是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会员单位。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健康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研究部。开办40个本科专业,涵盖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10个学科门类。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考“阳光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商洛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制度的制定和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的全程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八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学校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具体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三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要求为准,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专业。浙江、天津、山东、海南省的录取办法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按省级招生办投档顺序录取;专业确定办法依据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专业清”指按专业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先按照第1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专业队列,按照“分数优先”规则排序后,依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于第1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依次从第2、3、4、5、6专业志愿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按上述方法进行录取,满额为止)。考生分数相同时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排列的位次先后顺序进行录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可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按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如有统一特殊规定,则执行各省招办(或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在文化课过省统考分数线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较高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时,则分别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省招办(或省考试院)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个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商洛学院招生信息网 查询。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招生政策的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并附相关部门出具的能说明学生请假原因的证明,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入学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当年收费标准。其中,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外语、医学类450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详见学校入学须知。

第二十一条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并达到毕业要求,毕业时颁发给商洛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商洛学院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了保证思想品德好、学业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勤、医”助学体系。具体内容详见商洛学院相关规定,网址: 。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和“国网商洛电力助学金”“商洛联通助学金”“商洛邮政鸿雁爱心助学金”“商洛电信天翼助学金”“森弗爱心奖学金”“森弗爱心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为主完善的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还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10号;邮编:726000;招生咨询电话:400-860-2161 0914-2329405 2329969;招生信息网: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商洛学院招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秦楚理工学院分数线 商洛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商洛学院公费师范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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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校面向全省招收定向商洛市7个区、县就业的新生80人,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4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0人。 各区县生源地招生录取人数占比分布平均,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分别为15%,商南县、柞水县分别为12.5%。 与往年相比,今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分从高出理工类一本线3分提升到16分,汉语言文学专业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分从高出文史类二本线83分提升到高出一本线4分,生源质量持续提升,为促进商洛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商洛学院是教育部批准、陕西省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秦楚文化交汇地、革命老区、当代著名作家贾平凹故乡——商洛市。商洛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距离省会城市西安110公里,东临河南,东南接湖北,地跨长江黄河两大流域,兼容秦雄楚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四季分明气候温和,生态旅游和物产资源丰富,享有“秦岭最美是商洛”“中国气候康养之都”之美誉。

学校肇始于1976年成立的陕西省商洛地区五七师范学院,1979年更名陕西师范大学商洛专修科,198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商洛师范专科学校,1987年上划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05年与陕西省商洛农业学校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改建为商洛学院。2011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2014年入选陕西省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入选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人社部确定的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高校,2018年入选陕西省“一流学院”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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