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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成人高考怎么缴纳报名费用?
考生缴费须在网上确认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为考试报名费唯一支付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手续,报名费缴纳成功,方表示报名完成。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报名费缴纳后不予退费,确因支付系统或报名系统出现问题导致重复缴费等情况,经核实后予以退费。
依据安徽省物价局、
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执行的成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20元。
所有考生在网报系统中注册成功后,需按照网页提示,准确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专业志愿等信息。完毕后进行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上传有关材料。上传材料包括本人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人像面和国徽面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等。报考专升本层次的考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照片,持外省身份证的考生还需上传户口本或社保证明等材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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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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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六安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通知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精神和《六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
(一)严格规范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国际班招生。根据招生工作程序和步骤,普通高中招生全面开始前,进行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国际班招生(具体时间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艺体特色班招生方案经所属县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备案审核,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后方可组织实施,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市属学校直接报市教体局审核。各相关普通高中严禁借自主招生或艺体特色班招生为由,进行提前招生、超范围招生和“掐尖”招生,严禁搞私下承诺招生,变相以“借读”名义招生以及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生源,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招生资格、调减招生计划、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理。
从2020年开始,六安一中、六安二中国际班招生统一按志愿招生,执行统一的招生程序和办法,具体的招生方案(见附件2)由市教体局制定并在六安教育网、六安一中、六安二中校园网等发布,招生结果由市教体局(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
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册及《六安市2020年普通高中提前批次招生录取登记表》务必于8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已被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六安一中国际班、六安二中国际班录取的考生,其网报其他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格按批次招生。2020年各普通高中招生分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等三个批次进行。
提前批次:各相关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体特色班招生及国际班招生。其中,自主招生及艺体特色班招生由各相关普通高中按通过审核备案的招生方案自主进行招生,六安一中国际班、六安二中国际班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情况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部新城校区)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招生;
第二批次:其他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2020年继续分批次在网上进行普通高中未完成录取计划的志愿征集工作,具体时间及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提前公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高中学校要及时报送参加现场招生的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招生录取期间,负责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要按照市招生工作领导组及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进驻招生工作指点地点,做好各项配合、服务、保障及招生录取工作。
二、科学分配并严格落实定向指标
好学网
按照《六安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含六安一中东校区、六安二中西校区、毛坦厂中学东部新城校区)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招生仍按照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请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各初中学校生源变化、布局调整等情况制定80%定向指标分解方案,由市教体局审核后,统一行文下达并在市教体局网站等公布。各县区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落实已经公布的定向到校指标,保证指标分解、录取的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修改定向指标、违规招生。
从2020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开始,调增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指标,按85%比例分配并逐年提高,直至取消统招计划,全部招生计划均调整为定向到校指标。
要严格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并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行为,严禁以代建学籍的方式占用相关学校学籍、挤占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到校指标。加强对各县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集中报名点的报名管理,严格控制其定向指标分配,加强其报名资格审查,严禁弄虚作假。
三、加强并规范中职学校招生
进一步加强中职招生工作力度和招生宣传工作强度,扩大招生规模,优化职普结构。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招生12个不得禁令》(皖教秘〔2020〕27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32号)规定,严守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开展招生,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在阳光下规范有序招生。一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禁搞夸大虚假宣传,欺骗群众;二要规范合作办学,严禁第三方违规参与招生,违规收费,不得以“综合班”名义为普通高中组织普高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生源或挂靠学籍。三要严格执行中职学校免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严禁搞虚假学籍套取国家相关专项资金。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加快普通高中布局调整
1.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资源整合。各县区要根据生源情况、学生就学需要及流动趋势,通过新建、撤并、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加快域内高中阶段学校资源的整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有效落实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要争取支持,加大投入,加快新建、改扩建学校步伐,有效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科学合理引导职普分流,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五、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
1.保证考生及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短信、APP等媒介,做好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定向指标分配、职普比大体相当等招生政策的宣传以及科学的成才观、价值观的宣传,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坚持正面引导,争取社会及广大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2.加大对违规宣传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各学校招生方案的审查和把关,加强对各校招生宣传行为的监管,不得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不得宣传所谓“中高考状元”和中考排名等,市教体局将适时建立各校规范招生行为的台账,及时发布学校招生及宣传工作的“黑白”名单。

安徽美术高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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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整理:晨曦 白杨树 来源:安徽招生考试网
为确保我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2006年我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对全省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全过程实行管理、监督、检查。承担考点、阅卷点任务的院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艺术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评分等具体工作。
在皖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在我省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负责,专业考试考务工作统一由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承担,省招办对考试录取工作予以监督指导。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考试录取工作均由学校负责。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是我省户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艺术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文化课考试报名:
艺术类考生按《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办[2005]37号)要求,于2005年12月22—26日到户口所在市县招办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并经市、县招办摄像,制作电子档案;2006年1月10日考生到所在市、县招办领取专业课考试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3.省内院校专业统一考试报名:
(1)美术专业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到考点报名考试。
合肥考点一(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淮南、六安市;
合肥考点二(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蚌埠、滁州、淮北市;
芜湖考点(
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安庆、芜湖、巢湖、池州、宣城、马鞍山、铜陵、黄山市;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阜阳、宿州、亳州市。
(2)全省音乐专业报名统考地点:安徽师范大学。
(3)省属有关院校因专业要求需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由各招生院校具体负责报名考试工作,省招办对单独组织考试工作实行检查、指导与监督,详情见各校招生简章。凡实行单独考试的院校应在2006年1月15日前将单独考试的具体方案报省招办备案。
(4)美术、音乐考生于3月15—19日到上述考点办理专业课考试报名手续(不办理函报)。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市、县招办打印的专业课考试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5张,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和复印件(存档),单位或学校介绍信,并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点应认真审查考生报名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考。
4.在皖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报名:
(1)省招办指定考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在皖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报名分南片、北片在两个时间段进行。2006年1月14日—18日北片(六安、淮南、蚌埠、宿州、阜阳、淮北、亳州市)、1月19—22日南片(合肥、芜湖、巢湖、滁州、铜陵、马鞍山、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市)考生,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单位或学校介绍信、市县招办打印的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3张,并交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安徽省2006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考生可报考一所或多所学校,但美术考生在同一天进行专业考试的学校中只能选报一所。
三、招生简章
根据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招生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省招办印发《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简章》。省内各招生院校简章应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文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省外艺术院校招生简章由考生向招生院校索取或上网查询。
四、专业考试
1.省内艺术专业统一考试
(1)美术、音乐专业考试试题,由省招办负责组织专家命题,全省统一制卷。
(2)美术类考试科目:2006年为素描、色彩。从2007年起,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
(3)美术专业考试时间:4月2日上午8:00至11:00,素描;下午2:00至5:00,色彩。
(4)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必考科目为:声乐、器乐和音乐理论,音乐理论考试内容为视唱、练耳和基本乐理;音乐学专业总分为100分,声乐、器乐各占35%,视唱占10%,练耳占15%,基本乐理占5%。
音乐表演(非师范类)专业选考科目根据各有关招生院校当年招收的专业计划确定。
(5)音乐专业考试时间:4月1日开始报到,练耳和基本乐理考试时间4月6日晚7:00—9:00。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见《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在皖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专业考试
考试科目设置、命题、考试及评分工作均由招生院校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由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承担,考试时间:从2006年2月6日起至3月14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简章》和《安徽省2006年省外院校艺术考试日程表》,详细情况见各校招生简章。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所有考试工作均由招生院校负责,详细情况见各校招生简章。
五、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6月10—15日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填报志愿,本专科一次填报。艺术类报考志愿分五个批次:第一批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本科专业(含独立学院);第二批省内院校及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省内及使用省统考成绩的独立学院;第四批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高职(专科)院校;第五批省内及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高职(专科)院校。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四批考生只能填一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第五批考生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
艺术(文)类考生可兼报文史类院校,艺术(理)类考生可兼报理工类院校,填报文理科院校志愿时间与文、理科考生相同,如艺术类考生放弃艺术专业志愿填报也可单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类、理工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
五、阅卷、评分
美术专业阅卷点设在安徽师范大学,美术、音乐专业评分教师由省招办负责选调,美术实行集中封闭评卷,音乐实行集中封闭现场评分。
六、录取
安徽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本、专科各划定一条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向社会公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其他院校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依照省内院校执行。
省内艺术类专业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分批次按类别依照招生计划1:1.2确定,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划定最低控制线;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由院校确定。
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所有艺术专业的本、专科的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
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由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报考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且达到我省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省招办向招生院校提供档案,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考生,由省招办向招生院校提供文化成绩,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
自2006年起数学成绩在录取时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加分照顾政策按安徽省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执行。
省内招生院校艺术专业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含服从志愿),可在艺术类文化分数线上,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生源仍然不足,艺术类文化分数可降一个分段(10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以完成招生计划。
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如同批次文史、理工类录取尚未投档,可根据其兼报的文史、理工类志愿和文化成绩,转至文史、理工类参与录取。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要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同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要求
艺术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及市、县招办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严格按规定办事,落实责任制;认真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广泛宣传艺术招生改革的规定和办法,深入细致地做好艺术专业考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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