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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文史类是有三本的,位于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学校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各项事业取得可喜的进步,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被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黑龙江省民办高校示范单位”、“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等光荣称号。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外语类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始创于1993年,2003年3月更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属于本科独立学院,2011年4月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53.4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31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及电子图书近170万册,音像资料近14万小时。
学校全日制本科生9400余人,来自各大洲留学生91人。教职员工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41人,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教师179人,占自有专任教师总数的56.47%,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占78.7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47.1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国家二级教授 4人,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全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的教师40余人。
学校设有英语系、应用英语系、俄语系、东语系、西意语系、德法语系、中文系、艺术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国际酒店管理系11个系,开设25个本科专业,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翻译、商务英语、朝鲜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其中13个专业与“西班牙萨拉曼卡大学”“法国里昂第二大学”“德国马格德堡大学”“俄罗斯国立普希金俄语学院”“阿尔泰国立大学”“韩国大真大学” “苏格兰国家语言中心”“日本福冈大学”等40余个海外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项目。
英语专业被评为黑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和重点建设专业。商务英语、俄语、财务管理专业被评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日语、朝鲜语、酒店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市场营销专业被评为学校特色专业。在2016年黑龙江省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中,我院英语专业在全省29所普通高校中排名第15位,市场营销专业在全省24所普通高校中排名第14位,均列全省民办本科高校之首。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在校友会2017中国民办大学各专业排行榜排名第一,朝鲜语、日语、法语、德语专业校友会2017中国民办大学各专业排行榜排名第二,西班牙语、俄语专业在校友会2017中国民办大学各专业排行榜排名第三。
参考资料来源:
高考数据库-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你好,我是内蒙古的考生,今年超过三本分数线45分,能否被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录取
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内蒙古:240/35/100 322-50-70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院代码:13896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以下简称“津沽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师范大学和福建省海滨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按照新型办学模式和运行机制合作举办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于2005年正式开始招生,现有8个系21个本科专业,在校生5200余名。学院位于天津市西南部的第三高教区,座落于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内,占地面积400余亩,有独立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实现高校间及校区内的资源共享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办学优势。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校,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的办学理念,努力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津沽学院依托天津师范大学的优质资源,建立起一支高素质、高质量、高效率的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学院主要的管理干部由天津师范大学委派、推荐。各系负责人由天津师范大学相关专业院系负责人或有丰富教学和管理经验的专家、教授担任。学院还聘请了天津师范大学及其他高校的高水平教师和学术界、文学艺术界的专家、学者及外籍教师任教、讲学,以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津沽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津沽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六条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设有8个系21个本科专业,分别为
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与应用数学、
数字媒体艺术、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法学、
新闻学、
广告学、英语、日语、朝鲜语、俄语、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影视文学、
艺术设计、
摄影、
表演。
各系和各专业的具体介绍,请参阅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网站。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0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需参考专业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
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我院各专业招收考生不设性别限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考生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天津市、江苏省以外省份录取中,如投档分数相同,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三条 在天津市录取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物理、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简称8A)的考生,如投档后排名在院校前30%的,可优先安排专业。优先安排专业时,按照8A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以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依次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如上述条件相同,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即文科考生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A等第的个数,如相同,再比较B等第的个数,依此类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成绩等第为A,否则该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在江苏省录取中,当投档分相同时,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等级相同,文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参考英语、数学、语文成绩。如条件再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七条 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16000-20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0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2010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 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到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地区。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各种奖学金,学生受益面达35%以上,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及天津市相关奖学金、助学金的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四条 津沽学院为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0年度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
电话:022-23766422 022-23766704
E-mail: jinguzhaoban@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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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这所大学比较一般,不仅知名度不高,而且还只是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不仅比不上相隔不远的内蒙古大学,就是在师范类院校中排名,也只能处在中游水平。
至于专业方面,总体来说没有什么特色专业,和其他院校相比没有竞争力。但是因为是师范类大学,就业要是想进入教育行业的话,在西北地区除了陕西师范大学以外,与之抗衡的师范类院校不多,所以也算是可以选择的一所大学吧。
内蒙古师范大学有两个校区,本部(赛罕校区)就是呼和浩特市里,出行方便。盛乐校区就有些偏僻了,回一趟老校区得要两个多小时,不过学校里什么都有,在这个相对偏远的校区生活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开支。但是盛乐校区建设的真的是非常的美,美如画!而且女生很多。
总结一下,如果分数不高,还想上个师范类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还可以考虑。如果分数还过得去,又喜欢呼和浩特这座城市的话,可以考虑它不远处的内蒙古大学,不管怎么说,人家毕竟是211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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