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的问题,今天,好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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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2.学院代码:13533
3.办学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组织机构
1.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工作领导组由学院全体党委委员、院务委员、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全部事宜。
2.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3.招生工作在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七条 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指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高考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舞蹈类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先按男女分类(男30女60),再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一志愿男生(女生)有缺额,则增加至女生(男生)。
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进档考生,声乐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器乐分行当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某些器乐行当一志愿如有缺额,则按以下行当顺序依次增加至有生源行当:小提琴、二胡、钢琴、琵琶、古筝、竹笛、手风琴、打击乐、萨克斯、电吉他。每次每行当录取1名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完成专业总招生计划)。
(3)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的考生,如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史类单科成绩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学院在北京、浙江、山东等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7)投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8)应、往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9)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语成绩要求。我院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
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服从学校安排。
(10)单科成绩无要求。
(11)男女比例不限(除舞蹈类专业)。
(12)对加分考生录取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3.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本科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
4.同分排序原则:
普通类: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普通高考文史、理工类单科排序办法按照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上年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将排在同分数考生的最后);对口升学、专升本同分数的比较顺序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艺术、体育类: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并列时,按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和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规定的形式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八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2020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情况、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我院招生生源分布在全国15个省(市、区),详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九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预留计划数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即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解决各地统考上线同分段生源计划的不平衡,预留计划需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院纪检监察室备案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收费标准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毕业生颁发证书名称及种类
凡被我院录取的本科生学业期满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信息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赵随民,职务:院长
第十三条 其它
1.新生入校后,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我院设立有多项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困难补助等,同时学院还提供有勤工助学岗位。
3.我院招生咨询人员对考生咨询的填报志愿意见仅供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部 门: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太原市太榆路武宿机场南
邮 编:030031
电 话:0351-7942477 7691668
传 真:0351-7982166
E-mall:zsb@sxu.edu.cn
网 址:
乘车路线:太原市火车站乘901、902路公交车山大商院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太原市火车南站(高铁站)乘901、902、903、909路公交车山大商院站下车,往西200米即到。
第十五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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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对口升学、三二转段招生工作。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学院代码:12890
7、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段文美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党委领导下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有关招生重大事宜。
2、教务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及办法
学院根据近三年录取情况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报考生源数量、办学条件及毕业生就业状况,在录取过程中合理分配对口招生计划、三二转段、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一)普通高考招生
1、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规定择优录取。
2、文理类考生:进档考生专业确定以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无分数级差。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缋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考生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美术)考生:在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
(二)对口升学招生
1、文理类考生:录取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招考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平行志愿投档,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缋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考生顺序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2、艺术类(美术)考生:在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达到山西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美术)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
(三)“三二”转段升学
转段升学考生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通知》(晋教职﹝2015﹞2号)文件要求,与协议学校共同制定《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升学考核方案》,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审批结果进行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1、学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2、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政策执行,以山西招生考试网公示的加分考生名单为准,录取时承认加分。
五、收费标准
1、
会计、
财务管理专业: 学费标准5200元/学年
2、
环境艺术设计、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学年
3、其他专业:学费标准4000元/学年
4、公寓费:400元/学年、600元/学年、800元/学年三个档次。
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公寓费,如有变动以当年山西省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为准。
六、其他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学生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3、学院设有新生报到“绿色通道”,保证学生无忧入学,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同时学院设有“奖、助、贷、免、补、勤”学生资助体系,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4、为支持大学生入伍报国,根据国家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学院全面开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资助以及直招士官资助等4项涉军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现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资助全覆盖。
5、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录取结果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6、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www.sxcmvc.com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民航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31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50-2361022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cmjjjc@163.com
教务处招生咨询电话:0351-7975119
二○二○年五月
附件:
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目录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学年)
资产评估与管理
630103
3年
4000
会计
630302
3年
5200
投资与理财
630206
3年
4000
财务管理✮
630301
3年
5200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3年
4000
市场营销✭
630701
3年
4000
物流管理✭
630903
3年
4000
电子商务✭
630801
3年
4000
制冷与空调技术✭
560205
3年
4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610201
3年
4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610202
3年
4000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3年
5000
环境
艺术设计
650111
3年
5000
旅游管理
640101
3年
4000
酒店管理
640105
3年
4000
注:✭有“三二”转段升学,“三二”转段升学学制为二年

山西大同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依法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同大学普通高考、专升本考试的招生工作,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也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12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上级主管部门:山西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山西大同大学校长 冯锋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
御东校区: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邮编:037009
新平旺校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同泉路,邮编:037003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山西大同大学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确定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为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山西大同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西大同大学普通本科、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规模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科发展、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各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计划执行情况、学生就业情况以及区域协调发展和国家重点战略部署的有关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2020年学校预留计划20个,用于解决平行志愿最低录取线上相同分数段考生的顺延录取,同时兼顾调节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对普通高考、专升本考生全部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 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模拟投档后确定,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投档录取时,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理工类、文史类考生依据考生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体育、音乐、美术类专业要求省统考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相应类别、批次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音乐
表演专业分行当、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首次投档,如果器乐类生源不足时以声乐补足。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详情请参阅“山西大同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分配,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依次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在分配专业时文科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成绩为序,对比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
体育、美术、音乐等专业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安排专业。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海南省等综合改革省(市)考生须满足我校2020年相应专业对选考科目范围的要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第二十三条 英语类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俄语专业为英语或俄语,其它专业均为英语。
第二十四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五条 按照录取规则,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安排到有缺额的专业。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进行健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大同大学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同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同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大同大学学位证书。此外,专升本、分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在毕业证上分别体现专科起点本科和山西大同大学分校名称。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发改委、
财政厅、教育厅(晋发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按年度收取,如有变动,则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学金、助学金
第二十九 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可参评享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山西大同大学学生奖学金。
第三十条 学校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建档立卡及生活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山西大同大学
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352-7563686
第三十二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咨询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调整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西大同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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