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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大学招生要求?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06-24 09:55:18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83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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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技大学招生要求?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国防科技大学招生要求?

报考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 :年龄不能超过20周岁,超过这个年龄不能报考。

应届要求 :军校只录取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不能报考。也就是复读生不能报考。

身体要求 :国防科技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申请报考考生除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为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历史清楚,无重大问题;身心健康,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面部与身体各部位无明显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无色盲、斜视、对眼等眼疾,听觉、嗅觉及发音系统正常(身体条件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面试要求 :国防科技大学2021年面试成绩占比百分之十五。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校考笔试及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

考生综合成绩=高考加权总成绩*85%+(校考笔试成绩+校考面试成绩) *N*15%(N系数=生源省份高考加权成绩满分/校考成绩满分)。

高考加权总成绩为高考各单科成绩分别加权后的总成绩,具体为:

高考加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理综成绩(高考改革省份为高考物理成绩))*120%+高考其他单科成绩总分*100%。

身体复查要求 :除了考前的体检外,报考军校的考生在考后还要做一次身体复查。

政审要求 :考生家族必须无案底,直系亲属没有犯罪记录,如果不符合,不能报考军校。在面试之后,考生还要配合当地武装部、公安局做好政治审查工作,先填写好政审表,然后分别由武装部和公安局进行政审。

性别要求 :军校许多专业有性别要求,具体需要查看当年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规定了不同专业在不同地区的招收要求,会明确写明招收人数和性别。

批次要求 :军队院校招生属于提前批录取。提取批次只能填报一次,不能同时填报其他提前批次的招生,如师范类提前批。

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的区别:
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学员、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同为军队生长干部的重要来源,三者主要区别在于:①军事院校学员“入学即入伍”,拥有军人身份;②军队院校预备军官学员主要由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生,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未被选拔为军队干部的毕业学员,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可以优先招聘录用为军队文职人员;③国防生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考核合格才办理入伍手续。国防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其他学生接受相同的课程学习和专业教育,二者不同之处在于,国防生还要完成规定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学校招生专业类别包括非指挥类和指挥类。非指挥类包括两种:招考方向为首次任职培训专业的,本科毕业时可以通过报考或推免形式直接攻读硕士研究生;招考方向统一表述为“相关专业技术与指挥管理”,学员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可通过学籍转段,直接实施本硕或本硕博贯通式培养。指挥类学员本科毕业时须参加分配,军官岗位任职满三年可以报考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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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我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咨询工作。

7.组织开展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提前选拨和录取工作,开展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8.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9.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负责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确定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置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括江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均只招收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并且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要求数学、外语成绩均在120分及以上;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要求外语成绩在120分及以上。

7.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我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9.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一、二志愿专业间不计算分数级差,此规则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全部录取。

11.本科中的物理学类(中俄联合培养)专业、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12.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有志愿且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的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予以录取。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2.我校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匡亚明班)、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李四光班)、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五年)、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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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录取人数。

好学网(https://www.haoxuejiaoyu.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录取人数。的相关内容。

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招收人数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每年均有所不同。
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洛阳,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为军队培养新型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是一所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以外语为基础,多学科交叉、特色鲜明、高水平的综合性国防语言学院,也是全军外语人才培训基地、外国军事留学生汉语培训基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整装出发,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综合性、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国防语言大学。
在大学本科教育层次上,学院现设有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越南语蒙古语泰语缅甸语、印尼语、印地语尼泊尔语老挝语波斯语土耳其语柬埔寨语马来语乌克兰语普什图语等45个语种的外语专业,还设有国际关系、国际信息研究和中国语言专业。
981年1月,学院在国家第二批学位审核时,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6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涉及文学、法学、军事学三个门类的八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和俄语语言文学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拥有军事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5个学科门类,7个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96年,学院开始接收汉语专业外军留学生。
学院1981年开始研究生教育。目前,包括文学、法学、理学、军事学、教育学5个学科门类的13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军事学、亚非语语言文学等4个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亚非语言文学专业为国家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军事情报学是军队"2110工程"重点学科。以朝鲜语、越南语为主体的亚非语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在2004年由国家教育部权威教育评估机构首次开展的全国高校一级学科评估中,学院在全国高校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排名中列第三位。科学研究单项排名第二。

附热点解答:

一、你院招收理科生吗?招收女生吗?

我院实行文、理科兼收,文、理科比例按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我院各专业均可招收女生,招收人数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你院招生对象是什么?对考生年龄有何要求?

根据总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招生对象必须是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截至2014年8月31日)以下;未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政治面貌为团员、预备党员或党员;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你院录取批次如何?报考你院是否影响报考地方院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对报考军队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上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四、你院招生录取的原则和程序是什么?

我院的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招生政策规定,一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通过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后,在省级招生办按照招生计划数120%投档的范围内学院择优录取。

五、你院学员在校期间的待遇如何?

学员入学复查合格后即取得军籍和学籍,按有关规定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即为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学习期间享受军校学员供给制待遇,伙食费、被装由学院按标准供给,学费、住宿费由学院承担,享受公费医疗,按月发放津贴,每年报销1次探家往返车(船)票。

六、你院学员毕业后分配去向如何?

学员毕业后根据军队需要和分配计划,在全军范围内统一分配。我院各专业的毕业生,主要从事军事翻译、国防信息研究和军事外交及其它工作。

七、你院毕业生能否报考研究生?

经学院批准,我院的本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院和其他军队院校的硕士研究生。一经录取,在就读研究生期间,即享受干部待遇。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报考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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