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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艺术生+招生简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2024-05-29 07:26:36 | 好学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性质:民办
标识代码:4151014043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安徽省艺术生+招生简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好学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安徽省艺术生+招生简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2006年安徽省艺术生+招生简章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一、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是我省户口;遵守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符合艺术专业招生身体条件要求。

二、文化考试报名

考生须按时在户口所在市、县招生办参加文化课报名,且报考类别为艺术(文)或艺术(理)。考生报名后于1月15日到所在市、县招生办领取艺术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

三、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省内艺术专业考试

省内艺术类专业考试美术和音乐类专业实行统一考试,其他专业由各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1.专业报名时间:3月14—18日。

2.美术专业报名考试工作由四个考点承担:

(1)合肥考点(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淮南、六安市考生;

(2)芜湖考点(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安庆、芜湖、巢湖、池州、宣城、马鞍山、铜陵、黄山市考生;

(3)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阜阳、宿州、亳州市考生;

(4)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蚌埠、滁州、淮北市考生。

3.音乐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

4.报考省内有关院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全省考生均到各招生院校报名,详情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5.报名办法:一律面报,不准函报。报名须交验:①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备存);②单位或学校介绍信;③市县招生办打印的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5张;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皖设点单独考试

1.报名时间:1月22—26日,六安、淮南、蚌埠、宿州、阜阳、淮北、亳州市考生;1月27—30日,合肥、芜湖、巢湖、滁州、铜陵、马鞍山、黄山、宣城、池州、安庆市考生。

2. 报名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宣城路16号,原安徽艺术学校)。

3.报名办法:一律面报,不准函报。报名时须交验:①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②单位或学校介绍信;③市县招生办打印的专业课报名通知单和附有考生号的彩色照片3张;并交纳所报考学校的报名考试费,领取《安徽省2005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4.考生可报考一所或多所学校,但美术类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在同一天进行专业考试的学校。

5.注意事项:2005年对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实行统一管理,除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外,原则上所有在安徽省招生的省外院校必须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设点进行专业考试。高职(专科)院校的美术、音乐类专业一律采用我省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在我省设立的统一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对于未经安徽省招办允许、不在我省设立考点的院校所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安徽省招办不予认可备案;对于不在我省规定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安徽省招办对其专业成绩也不予认可备案。

四、专业考试

(一)省内艺术专业考试

1.美术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①考生于4月1日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并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考场安排表;②4月2日上午8:00—11:00,素描(100分),下午2:00—5:00,色彩(100分),4月3日上午8:00—11:00,设计(100分)。考试以初中现行美术教材为主要范围。考生画具器皿自带,食宿自理。③报考美术学绘画专业的考生考素描、色彩,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考素描、色彩和设计。

2.音乐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及内容

(1)考试时间

①合肥、巢湖、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黄山、滁州、池州、宣城市的考生于4月1—2日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4月3日开始考试;②阜阳、淮南、蚌埠、淮北、亳州、六安、宿州市的考生于4月4—5日持身份证到考点报到,领取准考证,4月6日开始考试;③4月6日晚上7:00—9:0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音乐学专业考试结束后公布音乐表演(非师范)复试名单并进行复试。

(2)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①视唱:满分100分,占10%;②练耳:满分100分,占15%;③基本乐理知识:满分100分,占5%;④声乐:满分100分。考生演唱自选歌曲2首,成绩占35%;⑤器乐:满分100分。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1首,成绩占35%;⑥音乐表演(非师范)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选考科目根据各有关招生院校的当年的专业计划确定。

(3)声乐考试的伴奏可选择自带CD光盘或盒带;也可以清唱。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二)省外院校艺术专业在皖设点单独考试

1.考生根据考试日程安排于所报考学校的考前2天持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考
点领取我办统一印制的准考证,填写所报考学校的有关表格,根据学校要求上交相片、领取考试资料等。

2.考生凭身份证、我办统一印制的准考证参加考试(部分院校另有要求在考前2天公布,考生按院校要求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3.考试时间:2月17日—3月27日,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具体时间、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安徽省2005年省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日程表》。

五、文化考试

所有艺术类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六、招生计划

我省各艺术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有关省外院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详见《200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

七、填报志愿

艺术类考生6月10—15日填报艺术专业志愿,本专科志愿一次填报。志愿分五个批次:第一批为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本科专业(含独立学院),第二批为省内院校本科专业,第三批为省内独立学院,第四批为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外高职(专科)院校,第五批为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四批每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可报考三个院校志愿一个服从志愿,第五批考生可填报三个院校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准确填涂考生号、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考生可选择艺术(文)兼报文史或艺术(理)兼报理工,填报志愿时间与文、理考生相同。文、理科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

八、录取

1.艺术类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划定(分别按艺术文、艺术理,本、专科各划定一条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向社会公布;2006年起数学成绩将在录取时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若因专业要求今年确需将考生数学成绩按系数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的,由招生院校按适当比例自行确定,并须提前宣传,在其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及社会公示。艺术类专业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根据各批次实际情况按比例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艺术类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分别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由省招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择优录取。报考跨省(区、市)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且达到我省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由省招办向招生院校提供档案,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考生,由省招办向招生院校提供文化成绩,录取与否由院校决定。未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如同批次文史、理工类录取尚未投档,可根据其兼报的文史、理工类志愿和文化成绩,转至文史、理工类参与录取。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所有艺术专业的本、专科的录取工作均安排在提前批次进行。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确定,同时由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安徽省艺术生+招生简章(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学校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践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路,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工学、历史学法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多元学科全维度融合的特色教育模式。现开设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25个,其中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3个专业进入四川省高校重点特色专业质量提升计划。学校设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影视学院、广播电视学院 、新媒体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文物与博物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学院共14个二级学院;建有艺术研究孵化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王蒙文学艺术馆、文昌文化研究院、巴蜀石窟乐舞艺术研究院),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通过校政、校企、校校合作,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形式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创业平台,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 “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五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四个本、专科专业类别。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四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6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音乐学

音乐学

音乐学类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舞蹈学

戏剧影视学院

表演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戏剧学

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录音艺术

录音艺术类

影视摄影与制作

编导类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

新媒体学院

动画

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艺术

艺术与科技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绘画

雕塑

摄影

公共艺术

中国书法篆刻学院

书法学

书法学(毛笔)类

2.普通类本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四年

市场营销

12000

普通类

文化产业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

物流管理

会展经济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文物与博物馆学院

民族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广播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工程

(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音乐学院

三年

音乐表演

民族、美声唱法

14000

音乐表演类

流行演唱

器乐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舞蹈类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类

广播电视学院

播音与主持

播音与主持类

广播电视技术

编导类

影视编导

新媒体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美术与设计类

影视动画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家具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与工艺

工艺美术品设计

美术学院

摄影摄像技术

2.普通类专科

所属二级学院

学制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经济管理学院

三年

金融管理

10000

普通类

财务管理

会计

市场营销

会展策划与管理

老年服务与管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化旅游学院(汤用彤国学院)

汉语

旅游英语

文秘

新媒体学院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14000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0年招生计划合订本;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等)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要求,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网上报名并缴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要求完成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

考生须按各类专业统考规定的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完成报名手续,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四川省2020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报考对口招生专业(含艺术)的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本科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专科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四川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报考我院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四川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

各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合格成绩,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本、专科专业

(1)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2)流行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3)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民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4)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认定音乐表演类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流行器乐(爵士鼓)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本科专业

(1)音乐学: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2)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本、专科、舞蹈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本科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专业;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专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统考成绩。

8.美术与设计类本、专科专业

(1)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2)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本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家具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摄影摄像技术专科专业:认定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美术与设计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9.书法学本科专业

认定四川省书法学(毛笔)专业统考成绩。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规定统一进行。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学类专业、设计学类专业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我院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除可填报我院艺术并轨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我院普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参加对口招生单独考试的考生,依据我院对口招生计划填报我院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它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位次分(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四川省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直接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编导类本、专科专业分文理编制计划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三)我院除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四)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内的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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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招生条件

2011年表演系的情况无法提前知道,得等到时候发布招生简章才能完全了解
不过你可以参考现有的招生简章,如无意外,变化不会很大,还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2009年简章关于表演专业的摘抄

一、招生专业、人数、学费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演
代码:050412
学制:4
学费:10000
人数:75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别:表演学院
专业:表 演
报名地点:本院B号表演楼
报名日期:2月1日-4日
考试日期:2月5日起

(二)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表 演
2月5-8日全天 初试 内容:1.朗诵:(题材不限)每人限3分钟以内
2.集体表演小品练习
2月11-14日全天 复试 内容:1.语言:(限定:小说、散文、电影戏剧独白)限3分钟以内
2.声乐
3.形体
4.表演(命题小品)
2月18-21日全天 三试 内容: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2.台词、表演命题综合考试
3.口试
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如进入三试,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底运动鞋。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
3.报考表演专业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4.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5.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将已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专业名称(含具体方向)填写在正确位置。
6.同时通过我院二个专业(方向)考试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第一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第二志愿专业(含具体方向)。其最终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时的顺序为准。
7.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录取

我院参考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制定各专业(方向)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制定的录取分数线后,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按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各专业录取原则分为: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排序录取;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三种。

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考生均须参加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化课考试,凡有科目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2.学院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并可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问题可以向我院学生处咨询,电话:010-82283355)。
3.合格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北京电影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4.毕业生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学院推荐,自主择业。

十、 其它

1.考生报名、赴考往返路费和食宿自理。
2.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3.新生入学后外语一律学习英语。

十一、联系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
招生咨询电话:(010)82048291
招生监察电话:(010)82044801 电子邮件:admit@bfa.edu.cn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运通103、304、323快、490、498、658、671、691、743、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学院网址:

注:本《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含《报名登记表》)每份工本费10元,另有《北京电影学院专业介绍及考试辅导》每本工本费15元,邮购请另付邮资。为确保考生能够尽快收到索购的招生资料,请考生上我院校园网 "招生信息一栏中"详细查看邮寄办法。

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2009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75
理科分数线:275
具体要求:文化课成绩达到北京地区艺术类理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8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50
理科分数线:250
具体要求: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文、理科均为250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007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录取原则
关于表演系的摘抄
表演(表演)
文科分数线:291
理科分数线:286
具体要求:达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分数线后,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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